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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1年3月15日上午10:0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3月14日-2011年3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14日15:00至2011年3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俞锋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160,2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259,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00,8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7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8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7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8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7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8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67,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股89,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股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7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8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1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5,440,010股)、孙建江先生(持有8,169,390股)、邵志明先生(持有7,110,00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11,35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8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7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8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7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82,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7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8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杭州精功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签署〈技术成果许可使用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邵志明先生(持有7,110,00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64,997,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股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弃权股51,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72,07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2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63,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韩江南先生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培训和学习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1年2月19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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