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1-012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1-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立达")于近日接到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青岛海立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037100070),发证日期为2010年11月22日,认定有效期3年(2010年至2012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即2010年、2011年、2012年)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含)以前,主管税务机关对青岛海立达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青岛海立达于2010年11月已被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了公示,故公司2011年2月12日发布的业绩快报中的相关数据已按照15%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会对公司2010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