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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ST昌河 编号:临2011 - 08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16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A座704号会议室举行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318,970,825股,占公司总股份484,625,174股的65.8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广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逐项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以1,786,49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在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 以1,786,49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上海航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在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颜羽律师、贺伟平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ST昌河 编号:临2011 - 09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已收到《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关于我部工作人员辞去在贵公司兼任职务的函》和独立董事李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工作原因,李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李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李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目前公司正在研究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在新任独立董事未上任之前,李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西证监局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李明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公司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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