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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5版)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参与了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认真规范的履行了监事会监察督促的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1、201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10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5)《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1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选举曾巧女士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2)《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专项报告》;(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专项报告》。 4、2010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选举曾巧女士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2)《关于转让无锡小天鹅华印电器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1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 7、201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5)《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6)《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201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1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无锡小天鹅华印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建立了规范、高效、权责明确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充分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资产的完整性,更好的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董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开拓,遵章守法,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与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并无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6、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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