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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政府当严格监管 2011-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孙瑞灼
3月1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十一类三十四项服务收费。然而,据报道,在银监会所列出的34个项目中,逾半项目原本在银行就已经“免单”,而对公众广泛关注的小额账户收费、跨行转账收费过高、ATM机跨行取款重复收费等项目却并未涉及。 且不说免除银行早已经“免单”的项目收费,是否有“作秀”之嫌,单是面对诸多种银行收费,仅靠职能部门一次免除几项服务收费,对解决当前饱受争议的银行收费问题帮助有多大?更何况当前银行收费项目还在不断增加。在我看来,关键要将银行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畴,给予严格的监管。 近年来,国内银行利用其优势地位,不顾公众的强烈反感和反对,巧立了多少类似查询费、年费、账户管理费等的收费项目。2003年10月1日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而现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列出的收费项目,已多达3000种。7年时间增长了10倍。而且在收费价格上也是想涨就涨,根本就不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不顾及普通老百姓的感受。实际上,哪次银行业的涨价不是“集体行动”?近年来,银行收费的情况往往是中、工、交、农、建中的一家或几家开征或提高,然后其余银行跟进,便足以说明问题。商业银行在银行收费上达成垄断协议的倾向十分明显。面对银行自我设定的众多收费行为,公众失去了话语权,成了任人宰割的砧板上的肉,这是银行乱收费现象严重的重要原因。 在最近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就建议修改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屡遭各界广泛质疑的收费项目;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收费的具体服务项目,明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从根本上遏制商业银行乱收费的行为。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副市长吴刚也提交了 《关于清查和禁止银行乱收费行为的提案》,建议监管部门整顿银行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投诉、奖惩、考核、督查等制度。可见,银行收费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将银行收费纳入政府定价,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加强对银行收费行为的监管,改变以往银行收费想收就收的局面;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加强公众在银行收费上的话语权和博弈力量,改变银行与储户之间一面倒的不平衡、不公平状况。同时,可以通过对以往银行收费项目的全面梳理,理清出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还公众一个公平、公正的银行服务环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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