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3 月17 日(星期四)下午14: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耀达路318号台州耀达国际酒店议事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煜竑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15:00至2011年3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774,8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096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352,6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8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颜克兵律师、臧海娜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24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422,2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708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0,767,9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0,770,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15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4,4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正华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罗煜竑先生(持股数39,600,000股)在本议案及子议案的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并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8.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8.2发行方式及时间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8.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8.4锁定期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8.5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8.6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1,169,1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8.7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1,169,1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8.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8.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8.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8.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罗煜竑先生(持股数39,600,000股)在本议案的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31,169,1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与罗煜竑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罗煜竑先生(持股数39,600,000股)在本议案的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31,1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与李维金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2,049,98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723%;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724,89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77%。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0,766,329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0年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颜克兵律师、臧海娜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