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股东的出席情况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17日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8,298,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9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顾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八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298,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2月24日登载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298,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2月24日登载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298,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298,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相应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298,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相应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1年2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开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8,298,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2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2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8,298,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298,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主要内容详见登载于2011年2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开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神开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3月18 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