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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8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58%。 2、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3月23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0,700万股。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周红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的周红梅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3月23日;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6,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9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6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58%。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注1:深圳市前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即2010年3月23日起锁定十二个月方可上市流通。 注2:周红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已于2010年9月20日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且不继续在公司任其他任何职务。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周红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注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有国创高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国创高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六、其他事项 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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