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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1-011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5,62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5,62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3月21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4,500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1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网上发行1,2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000万股。 网上发行的1,200万股于2010年3月19日上市交易,网下配售的300万股于2010年6月21日起开始上市流通。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4,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费铮翔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翔实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北京德恒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恒投资”)和上海兴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费铮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会主席范森鑫、董事黄彬虎和监事朱素华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后续追加的承诺及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3月2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5,62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总计2名。 4、本次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5,620,500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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