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2 股票简称:天马股份 编号:2011-006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6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下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1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82,883,837.78元,同比增长9.84%,营业利润742,709,604.17元,同比增长18.9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58,383,969.40元 ,同比增长18.90%。 5、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64,215,083.13元,按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421,508.31元,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8,210,754.16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0,698,284.73元,减去已分配2009年红利29,700,000元,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0,581,105.39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1,1880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118,80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6、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1 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审 [2011]1119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 8、会议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马兴法先生、沈高伟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1年3 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9、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年报审计的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 10、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独立意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 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有效。 以上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51%以上股权的公司。 14、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马兴法、沈高伟、马伟良、罗观华、刘英、石志民、周宇、罗继伟、邱学文等9 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被提名人周宇、罗继伟、邱学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董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15、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拟聘任王红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红伟先生已经拥有董秘资格证书。 16、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以上第1、2、4、5、7、8、12、13、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兴法先生: 196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乡镇企业家,浙江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杭州市劳动模范,杭州市拱墅区工商联副会长。现任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元大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天马虹山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沈高伟先生: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成都市人大代表。历任浙江滚动轴承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990.6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的侄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马伟良先生: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杭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历任浙江滚动轴承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质保部部长、副总经理、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562.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罗观华先生:1952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浙江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历任杭州轴承厂生产计划科科长、销售科科长,浙江东海轴承集团公司计划经营处处长。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949.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刘英先生:1956年5月生,中共党员,在读研究生。历任富拉尔基钢铁厂团总支书、齐齐哈尔市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齐齐哈尔市催办检查处副处长、齐齐哈尔市政府办公厅协调处处长、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现任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石志民先生:195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0年获得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2008年获得黑龙江省学科梯队带头人、中国机械制造工艺专家库资深专家称号;2009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数控重型曲轴旋风切削中心项目负责人。历任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重车所卧车室主任兼工会主席、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重车所副总工程师、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继伟先生:1949年生,理学硕士、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0多项。曾获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机械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河南省优秀软件成果一等奖一项,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轴承工业科技专家。历任机械部洛阳轴承研究所产品开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所长、党委书记,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清华大学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特邀咨询专家,合肥工业大学和河南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未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周宇先生:1960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机械工业部轴承局干部处主任科员、东莞市轴承厂副总经理、中国轴承进出口联营公司副总经理、奥新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未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邱学文先生:1963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审计教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业经济、审计研究等杂志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会计、审计类专著、省级重点教材和其他会计读物10余部,担任省部级课题10余项。历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导师。现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研究生导师、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自2003年开始至今,先后担任盾安环境(已到期卸任)、江南化工、金恒数控(拟上市)等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王红伟先生: 1984年12月生,大学学历,西安交通大学金融学专业。2006年底至2009年底在万学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就职;2010年3月至今在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未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2010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将于2011年3月31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122/index.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马兴法先生、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董事会秘书马全法先生、财务负责人沈吉美女士和公司保荐代表人王颖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全年发生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注: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000万元同比2010年的不超过6000万增长33.34%的原因:预计2011年整个经济趋暖回升,同时,德清天马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开始建设,需采购大量电梯。故需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生产的配件采购量有所增大,关联交易额会相应提高,但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市场竞价机制执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下称“天马精辗”)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泉 企业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02号 经营范围: 钢管精辗件、钢管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马精辗是公司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二)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马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76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兴法 企业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02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普通机械设备的制造和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马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阿尔法(杭州)电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5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汉祥 企业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00号 经营范围:制造电梯、自动扶梯,断线钳,起道机,拉马机,弯管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阿尔法(杭州)电梯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兴法、沈高伟进行了弃权表决,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 票反对、2票弃权,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该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回避表决。 监事会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以上事项尚需天马股份股东大会审议。国信证券对天马股份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2、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8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00元。截至2007年3月22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8,600.00万元,坐扣应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3,05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54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2日汇入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本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1202020629906668868)。另扣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67.60万元后,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074.4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7〕第15号)。 2.增发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7.00元。截至2009年2月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7,500.00万元,坐扣应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2,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3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6日汇入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本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1202020629906668868)。另扣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554.48万元后,本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795.5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第9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96,669.62万元(其中投入首发募投项目95,188.34万元,投入增发募投项目101,481.28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为529.3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729.6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573.39万元(其中投入首发募投项目132.49万元,投入增发募投项目7,440.90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04,243.01万元(其中投入首发募投项目95,320.83万元,投入增发募投项目108,922.18万元); (2)本期,公司将年产20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49.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年度利息收入92.65万元,手续费支出0.09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198.8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2006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6年3月5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从2007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07年4月22日、2008年1月2日、2009年2月25日和2009年3月5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原名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和中信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账户系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精密球轴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为15.37万元,其中15.30万元系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收到的货款误转入,0.03万元系货款产生的利息。 [注2]: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系统更新,原募集资金账号2502224218 28092001变更为000001739526979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因公司战略调整,中途变更,变更后的项目未承诺效益。 [注2]:该等项目投入时未承诺效益。 [注3]:该项目因市场原因,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导致售价低于预期,使得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4]: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设备采购招投标制度,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成本。同时,在保证设备质量的前提下,部分设备采用自制和国产设备代替原计划 中的进口设备,节余了部分资金。 [注5]:该项目由募集资金建设的部分已完工投入使用,由其他资金建设部分仍在进行中。 [注6]:该项目截至2010年中期完成,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逐步提高,实现的效益尚处于逐步增长阶段。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等项目投入时未承诺效益。 [注2]:本期,由于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被注销法人资格,因此募投项目“增资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实施精密冷辗长寿命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由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该变更事项业经2009年3月23日召开的2008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截止2010年12 月31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0 年12 月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截止2010年12 月31 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发生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2010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0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提名马兴法先生、沈高伟先生、马伟良先生、罗观华先生、刘英先生、石志民先生、周宇先生、罗继伟先生、邱学文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趫凡、辛金国、罗继伟 201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7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6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冬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3、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6、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0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会议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监事陈建冬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年报审计的履职情况报告》; 9、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0、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本届监事会提名陈建冬先生、沈有高先生作为第四届监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员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另外一名监事将由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公司向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冬先生: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浙江滚动轴承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监事。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506万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妻子的外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沈有高先生:1953年11月生,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浙江滚动轴承厂科长、副厂长,浙江滚动轴承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部副部长,持有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999.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1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为便于公司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会议前期准备,请参加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按照本通知载明的登记时间做好提前登记工作。 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开会时间:2011年4月20日上午9:30 开会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开会方式:现场开会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做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0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马兴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沈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马伟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罗观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刘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石志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罗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周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邱学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议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1、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陈建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沈有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 年4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马股份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会计师、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4月18日、1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全法 王红伟 联系电话:0571-88027658 传 真:0571-88029872 邮政编码:31001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3月15日,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罗观华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代表表决,选举魏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魏晓红女士:1970年6月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杭州轴承厂技术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工程师,现任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