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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14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名称“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FOSHAN PLASTICS GROUP CO., LTD.”变更为“FSPG HI-TECH CO., LTD.”。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名称,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改。 修改前后章程对照如下: 原第二条“公司是经佛山市人民政府以佛府办复[1987]106号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办函[1988]165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1992年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以粤联审办[1992]36号文批准进行了企业股份制规范化改造,1994年经广东省体改委以粤体改[1994]14号文批准确认为规范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更名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0001007141。” 修改为“公司是经佛山市人民政府以佛府办复[1987]106号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办函[1988]165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1992年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以粤联审办[1992]36号文批准进行了企业股份制规范化改造,1994年经广东省体改委以粤体改[1994]14号文批准确认为规范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更名为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经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名称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0001007141。” 原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FOSHAN PLASTICS GROUP CO., LTD.” 修改为“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FSPG HI-TECH CO., LTD.” 因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改。 原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其中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认购的股份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授权由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有;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认购的股份已于2002年11月22日转让给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认购的股份已于2009年8月转让给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 修改为“公司发起人为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其中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认购的股份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授权由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持有;佛山市塑料皮革工业合作联社认购的股份已于2002年11月22日转让给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塑料工贸集团公司认购的股份已于2009年8月转让给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月更名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的686.70万元人民币和304.87万美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发布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决定于2011年4月8日上午11:30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召开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的686.70万元人民币和304.87万美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 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的686.70万元人民币和304.87万美元借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为环宇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发生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但担保对象环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73.08%)超过70%,因此,本次对外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担保协议将在经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同意后签订。截至2011年3月17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23720.07万元。 二、公司为环宇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环宇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注册资本2072万美元;注册地点:无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钟松;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塑料包装材料、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及深加工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经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010.76万元,负债总额10033.87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915.01万元;截至2011年2月28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699.79万元,负债总额10742.64万元,2011年1-2月实现净利润-84.57万元,资产负债率(73.08%)超过70%。 2.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0年11月19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公司分别以1700万元人民币、9美元、9美元、7美元收购无锡市包装有限公司、住友商事化工株式会社、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住友商事亚洲私人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环宇公司25%、9%、9%、7%股权。目前,上述股权收购已完成变更登记,环宇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公司与上述股权出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规定,随着股权转让的实施,股权出让方及本公司在股权转让之前为环宇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共686.70万元人民币和304.87万美元(合计约人民币2691.13万元)债务所作的担保将由本公司承接。本次承接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2011年12月31日)起经过两年。担保协议将在经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同意后签订。 承接上述担保后,公司对环宇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86.70万元人民币和304.87万美元(合计约人民币2691.13万元)。环宇公司将按债务全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环宇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该项银行借款用于满足其正常营运需要。本公司作为环宇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其银行债务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股东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1年3月17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720.07万元,占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7.98%,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新增本次担保后,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6411.20万元,占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02%,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佛塑股份 股票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1-016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11:3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凡在2011年4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的686.70万元人民币和304.87万美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的《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 登记时间: 2011年4月6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3. 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校添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中路85号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2.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注:此表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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