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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现对公司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71号文核准,公司通过向社会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2,7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8.84元,共募集资金23,8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65.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102.3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有限责任事务所闽华兴所(2006)验字E-012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人民币22,179.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3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2006年投入金额710.65万元,2007年1-12月份投入12,414.89万元,2008年1-12月份投入1,375.14万元,2009年1-12月份投入257.26万元,2010年1-12月份投入121.46万元。 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12月31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77.02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0.06万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人民币77.08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77.46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0.38万元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6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08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与保荐机构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与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也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便于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账号37510188000097176)于2008年12月销户;另一账户(账号7510188000097683)已于2009年12月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13420101040007369)的余额0.06万元,已于2011年3月份支付完毕,并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预计效益指2006年9月19日公司签署的《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分析中的预计年平均净利润,但《招股说明书》进行效益分析计算预计年平均净利润指标时未考虑财务费用的影响。 项目一承诺效益4225.06万元,而上表中净利润承担了财务费用,剔除财务费用影响后201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4339.83万元。 项目二承诺效益311万元,而上表中净利润承担了财务费用,剔除财务费用影响后201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429.90万元。 项目三承诺效益3172.57万元,而上表中净利润承担了财务费用,剔除财务费用影响201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128.77万元。 (2)中高档休闲面料织造建设项目实现效益较低的原因分析: 由于市政工业用电配套设施未能按时完成,影响了上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和中高档休闲面料织造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工业用电供应障碍已解决后,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织造部份)于2009年6月投入使用,中高档休闲面料织造建设项目于2009年8月投产。 中高档休闲面料织造建设项目为纺织行业中的织造子行业,有别于公司传统从事的染整子行业。2009年8月到2010年度实施主体众和纺织在人财物、产供销系统方面尚处于磨合和摸索阶段,为此管理层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经营思路,将原项目可研的100%自营产品方案调整为70%自营,30%加工,故该项目2010年实现效益未达到预期。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 地点变更情况:2006年12月19日,第二届九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福建省莆田市(公司内)调整至厦门市(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内)。 2008 年6 月16 日,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截至目前《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已经按计划进行了设备采购等工作,但尚未取得厦门市有关部门的规划许可,既而无法进行厂房的开工建设、更不能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为不影响《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进展,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重新调整至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股份本部内),并利用众和股份的现有厂房进行项目的建设,若有相应节余的厂房建设投资,将用于《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设备投入。 该项目实施地点又由厦门市(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内)调整至福建省莆田市(众和股份本部内)。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说明1:对于上述先期投入金额,2007年度二届八次董事会决议用募集资金置换,置换的资金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说明2:为启动《中高档休闲面料织造建设项目》而以出资方式投入该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的金额为3,400.00万元;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中高档休闲面料织造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为3,311.0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将未用完的建设资金89万元转入募集专户接受监管。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资金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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