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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05版)

  李 刚 2,246,368 股占2.87%

  社会公众股 24,000,000 股占30.62%。

  2005年6月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117,587,226 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1,587,226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36,000,000股:

  李再春55,658,805股占47.33%

  王万和 8,786,944股占7.47%

  刘生会 5,123,678股占4.36%

  李 飚 4,324,123股占3.68%

  郑 超 4,324,124股占3.68%

  李 刚 3,369,552股占2.87%

  社会公众股36,000,000 股占30.62%。

  公司于2005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117,587,226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7,907,226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49,680,000股:

  李再春46,326,310股占39.40%

  王万和 7,313,608股占6.22%

  刘生会 4,264,574股占3.63%

  李 飚 3,599,083股占3.06%

  郑 超 3,599,083股占3.06%

  李 刚 2,804,568股占2.38%

  社会公众股49,680,000 股占42.25%。

  由于发起人股份减持,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117,587,226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1,407,586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56,179,640股:

  李再春45,247,310股占38.48%

  王万和5,522,932股占4.70%

  刘生会3,647,844股占3.10%

  李 飚 3,599,083股占3.06%

  郑 超 2,716,512股占2.31%

  李 刚 673,905 股占0.57%

  社会公众股56,179,640股占47.78%。

  2008年4月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188,139,561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98,252,138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89,887,424股:

  李再春72,395,695股占38.48%

  王万和8,836,691股占4.70%

  刘生会5,836,550股占3.10%

  李 飚 5,758,532股占3.06%

  郑 超 4,346,420股占2.31%

  李 刚1,078,248 股占0.57%

  社会公众股89,887,425股占47.78%。

  由于发起人股份减持,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188,139,561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4,613,93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03,525,631股:

  李再春65,603,580股占34.87%

  王万和6,627,691股占3.52%

  李 飚5,758,532股占3.06%

  刘生会3,372,669股占1.79%

  郑 超2,173,210股占1.16%

  李 刚1,078,248股占0.57%

  社会公众股105,698,841股占55.03%。

  2010年3月,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数为210,839,561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4,613,93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26,225,631股:

  李再春65,603,580股占31.12%

  王万和6,627,691股占3.14%

  李 飚5,758,532股占2.73%

  刘生会3,372,669股占1.60%

  郑 超2,173,210股占1.03%

  李 刚1,078,248股占0.51%

  社会公众股126,225,631股占59.87%。

  由于发起人股份减持及公司实施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95,175,385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14,337,268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80,838,117股。发起人持股如下:

  李再春91,845,012股占31.12%

  王万和9,278,767股占3.14%

  李 飚8,061,945股占2.73%

  刘生会4,721,737股占1.60%

  郑 超238,328股占0.08%

  李 刚191,479股占0.07%

  社会公众股180,838,117股占61.26%。

  由于发起人股份减持,至2011年3月19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95,175,385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01,259,318股,其他股东持有193,916,067股。发起人持股如下:

  李再春81,945,012股占27.76%

  李 飚8,061,945股占2.73%

  王万和6,959,145股占2.36%

  刘生会4,101,737股占1.39%

  李 刚191,479股占0.07%

  社会公众股193,916,067股占65.69%。

  修改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5,175,385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四、第一百七十六条

  修改前: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登载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以上修改妥否?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09年3月19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马勇等3名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及《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3、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且公司承诺到期后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2、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1)公司认真领会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10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0年2月1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8号)的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000万股。

  本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52元/股,认购资金352,30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17,152,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5,151,300.00元,认购资金在缴款期间内产生的存款利息为33,578.00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184,878.00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2010年3月8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CDA1007-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0 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253.78 万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4,092.69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161.09万元。

  (三)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10 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2,264.7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7,389.52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22,389.5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差异金额124.81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于下列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于2004年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8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代表人签订三方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本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当知会保荐代表人。

  2010年3月,本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深圳发展银行成都高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7,161.0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本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0年4月26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10月22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批准公司六个月内(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运用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已归还11,000万元,其余未还15,000万元使用均未超过六个月,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14日—2011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4日15:00—2010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0号文翰宾馆

  3、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

  7、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3)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主要议程及事项

  1、审议议案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聘任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联系人:郑德华,居平

  3 、登记时间

  2010年4月12、13日8:30 —11:30,14:00 —17:00。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诺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证券代码:362023,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2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该9项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④对议案1至议案9或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以已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计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表决为准。

  2 、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1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15:00至2010年4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它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1年4月15日召开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明(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1年4月11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023海特高新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1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1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龚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龚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已接受龚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2011年3月19日)起生效。龚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工作。龚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感谢龚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为2,000万元。公司2011年拟为全资子公司包括四川奥特附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特附件”)、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动力”)、四川海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贸易”)、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飞安”)、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特”)、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特航空”)、武汉天河南方航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河”)和控股子公司包括成都成电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科信科技”等八家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业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出口信用证押汇担保及承兑汇票等,累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分配见下表),占公司2010年年末资产总额的61.59%,占公司2010年年末净资产的78.61%。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本次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飚先生,注册资本13,772万元。主营业务为航空机械设备的检测、维修及研制开发。公司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无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950万元、净资产为16,094元,负债总额8,857万元,资产负债率35.50%;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12.33万元,净利润915.36万元。

  (2)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培平先生,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航空动力设备的测试、检验、开发、修理,航空技术服务,航空器材销售。公司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无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383万元、净资产为7,898万元,负债总额6,485万元,资产负债率45.09%;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4,306.46万元,净利润2,409.09万元。

  (3)四川海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14日,法定代表人李飚先生,注册资本1200万元,主要从事航空器材、机电产品、技术等进出口业务。公司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62万元、净资产为1,233万元,负债总额1,128万元,资产负债率47.76%;2010度实现未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254.66万元。

  (4)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昆明飞安法定代表人李飚,注册资本12,500万元,主营业务为利用飞机模拟机为飞行员提供安全训练和相关服务,为空乘、地勤、工程人员和地面理论教员提供培训及相关服务。公司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无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529万元,净资产为15,286万元, 负债总额5,244万元,资产负债率25.54%;201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37.08万元,净利润1,430.54万元。

  (5)成都成电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川先生,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软件的开发、转让;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航空航天飞机机载及地面设备及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等。公司持有5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28万元、净资产为630万元,负债总额-2.17万元,资产负债率 0%;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4万元,净利润-336.51万元。

  (6) 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海特由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亚美动力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李飚,于2009年12月10日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20,000万元,分次缴纳出资,第一期出资金额为4000万元,本公司出资3200万元,持股比例80.00%,亚美动力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20.00%。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无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742万元、净资产为3,886万元, 负债总额2,856 万元,资产负债率42.36%;2010年度无收入,净利润-110.23万元。

  (7)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天津海特航空由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亚美动力、昆明飞安出资成立,于2010年7月2日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丽分局批准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40.00%,亚美动力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20.00%,昆明飞安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40.00%。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新信用等级为AA-,无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962.83万元、净资产为9,962.93万元, 负债总额-0.098万元,资产负债率0%;2010年度无收入,净利润-37.07万元。

  (8)武汉天河南方航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飚先生,注册资本510万元。主营业务为航空机载电子设备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公司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或有事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07万元,净资产为499万元,负债总额908万元,资产负债率64.53%;201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3.68万元,净利润21.52万元。

  三、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1,771万元,负债总额25,800万元,净资产95,409万元,资产负债率21.29%,流动比率20.11,速动比率16.83。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20,760万元,净利润5,82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审计报告》确认,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职业资格,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奥特附件、亚美动力、海特贸易、成电科信科技、天津海特、天津海特航空、武汉天河等七家公司是公司在航空维修领域实行专业化分工的骨干企业,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昆明飞安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利用飞机模拟机为飞行员提供安全训练和相关服务,为空乘、地勤、工程人员和地面理论教员提供培训及相关服务。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扩大其航空培训能力,占领更大的航空培训市场分额,有利于补充公司的现金流。成电科信为海特检测控股子公司,是公司航空技术及设备研发的重要企业,公司为其担保有利于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储备航空新项目。

  3、奥特附件、亚美动力、海特贸易、武汉天河、成电科信科技、天津海特、天津海特航空等八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确认其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3月19日,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额度为人民币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0 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61.59%,净资产的78.61%;截止2010年末,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资产总额的1.64%,净资产的2.10%,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上述担保议案的意见

  公司拟对上述八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奥特附件、亚美动力、海特贸易、昆明飞安、武汉天河、天津海特、天津海特航空等七家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电科信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从过往担保记录看,均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自身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同时,该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对公司总体的正常运作也是必要的支撑,因此,董事会认为为该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存在必要性。在审议上述担保议案中,独立董事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控股子公司,同时该等公司经营运作正常,有良好的偿还记录和偿还能力,风险可控,同意该等担保。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2、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3、武汉天河南方航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4、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5、四川海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6、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7、成都成电科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8、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9、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净额33,515.13万元。截止目前,已使用增发募集资金11,253.78万元投资于“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项目”、“空客系列飞机机械类机载设备维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航空器材维修交换、租赁一体化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本息余额21,745.41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预计2011年10月底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由此估算出至2011年10月底,公司至少有闲置募集资金余额11,700万元。

  由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六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期后,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在此半年内节省280万元左右的利息支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公司独立董事成义如、徐晓聚、杨楠和宋朝晖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保证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且公司承诺到期后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 如下:

  经查验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料,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其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拟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在可预见的时间段内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兴业证券同意公司在履行必要程序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并按计划归还。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且公司承诺到期后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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