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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1-010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8.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70,814.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1-007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在蓬莱建设的年加工6万吨重型装备钢结构制造项目,项目资金需要量为人民币512,933,000.00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人民币577,337,814.5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10年11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人民币178,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人民币4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60,000,000.00元人民币。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实现经营目标,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60,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开拓产品市场等经营性支出。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大金重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刘铮同意大金重工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和保荐代表人韩长风、刘铮将持续关注大金重工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大金重工在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并投资与主营业务,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大金重工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表明确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2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1-011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3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通迅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2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1-012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3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民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通迅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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