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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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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年第1号)

2011-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6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17号)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21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1月2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忠民先生,董事长。大学专科。曾任北京矿务局财务处会计,煤炭部财务司会计、副处长,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财务局处长,煤炭部财务公司筹备组负责人,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3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至今,担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担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Ingo Gefeke先生,董事,德国籍,康斯坦斯(Constance)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交易银行首席运营官及国际投资银行首席运营官。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法兰克福)董事会成员,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纽约)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行政管理官、全球交易总监。

  Mark 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朱成刚先生,监事,法学博士。1998年7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法律事务部;2002年1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部。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李道滨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职于厦门华侨博物馆。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邹唯先生,硕士研究生,1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研究发展中心,2003年6月进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工作,2006年8月3日至2008年2月27日任嘉实稳健混合基金经理、2006年8月3日至2007年12月7任嘉实浦安保本基金经理,2006年12月13至2008年2月27任嘉实策略混合基金经理,2007年7月21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2006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0日,王贵文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07年7月21日至2008年7月21日,窦玉明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戴京焦女士,公司总经理助理邵健先生、总经理助理詹凌蔚先生、总经理助理陶荣辉先生、总经理助理李凯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北京市分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广东省分行、江苏省分行等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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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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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

  (2)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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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建设银行

  ■

  (4)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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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商银行

  ■

  (6)交通银行

  ■

  (7)中国民生银行

  ■

  (8)中国光大银行

  ■

  (9)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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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华夏银行

  ■

  (11)兴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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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深圳发展银行

  ■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14)北京银行

  ■

  (15)平安银行

  ■

  (16)广东发展银行

  ■

  (17)青岛银行

  ■

  (18)宁波银行

  ■

  (19)东莞银行

  ■

  (20)杭州银行

  ■

  (21)徽商银行

  ■

  (22)南京银行

  ■

  (23)临商银行

  ■

  (24)温州银行

  ■

  (2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

  (26)浙商银行

  ■

  (27)江苏银行

  ■

  (28)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

  (29)渤海银行

  ■

  (30)洛阳银行

  ■

  (31)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

  (3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

  (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6)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8)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6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2)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89)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9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9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95)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6)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9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9)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0)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充分把握中国崛起过程中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30%~95%,债券0~70%,权证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Thematic Investment Approach),依托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借鉴外部合作方的研究成果,构建投资组合,动态把握市场投资机会。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减小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在资产配置上,将优先考虑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在确定证券市场主题之后构造股票组合,剩余资产将配置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

  2、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部分,将从主题发掘、主题配置和个股精选三个层面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主题发掘

  投资主题是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的关键性和趋势性因素,它具有以下特点:

  ● 前瞻性;

  ● 动态变化;

  ● 主题所涉及的企业不局限于某一具体的行业或地域;

  ● 主题之间相对独立;

  中国的发展具有多层次、多样化、动态变化的特点,不同主题下的企业两极分化的特点更加明显;中国的崛起也是一个多层次、长周期的历史性进程,不同特点的企业发展顺序有先有后,发展速度和获益程度各不相同,新旧投资主题将出现更替。投资主题所影响的企业不仅仅局限于行业、地域这一传统的划分范围之内,具有跨行业、跨地域特点的投资主题将为市场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各主题之间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证券市场存在“多主题驱动”的投资机会。

  基金管理人将依托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立足于“嘉实TOP-DOWN研究模型”,根据嘉实宏观经济、政策制度和其他领域的相关研究报告以及外部合作方的研究成果,采用定性和定量模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经济、政策制度、技术进步和社会文化等多个角度出发,动态分析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的关键性、趋势性因素,前瞻性发掘在中国崛起过程中所不断涌现出来的投资主题。

  (2)主题配置

  在主题发掘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嘉实“企业投资价值评估体系”,对不同主题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主题与企业的关联度,确定明确受惠于相关主题的企业,形成“主题企业群”, 根据不同主题因素对企业EPS和企业价值的影响幅度,确定主题企业群的受益程度; 根据企业群所涵盖的企业数目、市值等指标,确定主题企业群的市场容量; 根据证券市场的情绪、主题企业群在证券市场近一个月的表现,确定主题企业群的市场反应速度。根据上述三个关键变量,确定“主题企业群”的配置权重。对于受益程度高、市场容量大、反应时间快的主题企业群,基金将加大配置力度。

  (3)个股选择

  本基金在个股选择层面,采用“研究驱动”的模式,基于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的独立研究,精选受益于相关主题的个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个股选择的标准为:

  ● 属于主题企业群,并且根据嘉实“企业投资价值评估体系”,从EPS增长、企业经济价值等指标评估看,受惠程度居“主题企业群”中前1/2;;

  ● 考虑到企业未来的成长性,未来一至三年企业的EPS、EVA等财务指标预计有较大幅度增长,从PEG、PCF等指标比较,目前的估值水平明显低估或者相对合理;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组织框架、信息透明度等角度定性分析,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上市公司;

  ● 兼具有中长期成长性及中短期市场表现的催化剂。

  3、债券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的债券组合主要作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工具。

  债券投资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采取以久期管理策略为主,辅以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较高流动性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1)久期策略

  在分析宏观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市场资金供求、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就业率水平、国际市场利率水平、汇率)和财政货币政策等的基础上,对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的市场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决定组合的久期,并通过不同债券剩余期限的合理分布,有效地控制利率波动对基金净值波动的影响,并尽可能提高基金收益率。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基于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特征的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并据此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收益率曲线策略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收益率曲线本身的变化,根据收益率曲线可能向上移动或向下移动,降低或加长整个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二是根据收益率曲线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征,通过骑乘策略,投资于最有投资价值的债券。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二)投资决策程序

  1、主题研究与个股研究

  研究员通过宏观研究、市场策略研究、定量研究和个股研究等手段,从宏观经济、政策制度、科技进步、社会文化等角度进行综合分析,为基金经理提供主题选择和主题企业群选择的建议。基金经理综合上述判断,确定投资主题和主题企业群,并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2、投资决策

  在主题和主题企业群确定的基础上,基金经理根据“主题企业群”的市场容量、受益程度和市场反映速度,做出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决策,包括对主题和主题企业群的资产配置以及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决策。研究员根据个券选择标准,提供个券选择建议。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的建议,完成组合构建,下达投资指令。

  3、组合风险控制

  组合控制员按照风险控制标准,对基金经理下达的投资指令进行事前审核。符合风险控制标准的指令将交由中央交易室执行。

  4、交易执行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中央交易室,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5、动态的组合管理

  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增长率×95%+同业存款收益率×5%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变动比较

  ■

  图:嘉实主题混合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7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二)投资范围、(八)2.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约定:

  (1)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30%~95%,债券0~70%,权证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4)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5)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6)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应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转换为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②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互转;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出转至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注:自2010年5月26日起,暂停嘉实主题混合的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暂停嘉实增长混合的转入业务;自2010年8月11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2家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信息。

  5.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本基金2006年7月21日至2006年12月31日、2007年年度、2008年年度、2009年年度、2010年年度基金业绩。

  7.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0年7月21日至2011年1月21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双汇发展”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鉴于 “双汇发展(股票代码:000895)”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双汇发展股票的公允价值,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3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双汇发展”股票估值价格,按其停牌前收盘价下调10%计算,也就是按照70.15元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双汇发展”后续停牌期间若发生重大事项,本公司将进行合理评估,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待“双汇发展”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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