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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12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3月22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15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高继胜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4,616,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表决通过了《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244,616,26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通过了《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244,616,26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表决通过了《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244,616,26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表决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244,616,26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表决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169,102,594.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0,932,726.12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2,549,577.07元,合并期末资本公积为30,082,570.1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0,931,391.97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70,746,559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7股派发现金0.78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244,616,26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公司支付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的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 表决结果为:244,616,26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表决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1年3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关联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为:166,4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1年3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244,616,26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安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为:244,616,26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和吕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附件)。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13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士威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丁士威先生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选举丁士威先生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丁士威先生简历 丁士威,男,1973 年2 月出生,大专文化,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就职于浙江亚卫通科技有限公司,美都置业浙江有限公司,现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经理。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558 股票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 2011-014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8,7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6%)及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44%),因已分别还清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的借款,于2011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解质手续。 同时第一大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42,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6%),因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一亿肆仟捌佰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半),于2011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3月17日起至主债务清偿完毕止。 截止目前,第一大股东共持有231,7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62.51%)被冻结或质押。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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