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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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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59版)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大资产重组追加送股方案实施公告

  ■

  重要提示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于2009年1月19日公告,其中关于《关于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承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收购完成后,如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不降至30%以下(不含30%),华映百慕大将向闽东电机送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外的全体股东送股一次,送股数量为4,546,719股(按闽东电机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流通股份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1股股份)。

  送股股权登记日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若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10年年度报告,则以法定披露期限的截止日(即该年4月30日)之次一个交易日。

  董事会将在送股股权登记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执行华映百慕大的送股安排。

  送股对象为在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闽东电机除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外的全体股东。

  鉴于华映科技2010年关联交易比例未达承诺目标,华映百慕大决定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股份追送不排除因司法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追送股份方案无法实施。若发生特殊情况,上市公司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及时公告。

  一、公司控股股东重大资产重组追加送股方案相关审核程序

  1、公司2010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比例未达承诺目标控股股东追加送股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10年12月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完成情况未达承诺目标,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将按承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外的全体股东送股一次,送股数量为4,546,719股。送股股权登记日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1年3月24日),并于送股股权登记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11年3月25日)执行华映百慕大的送股安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相关送股实施事宜。

  2、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闽华兴所(2011)审字G-003号《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比例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华映科技《关于收购完成后关联交易比例的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华映科技2010年度关联交易比例情况:关联采购、接受劳务关联交易比例为88.5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比例为85.25%,2010年度关联交易比例承诺未完成。(详见公告)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1)上市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比例承诺未完成。华映百慕大应按承诺向上市公司送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外的全体股东送股一次,送股数量为4,546,719股。送股股权登记日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1年3月24日),并于送股股权登记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11年3月25日)执行华映百慕大的送股安排。(2)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201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15.11%,净资产收益率承诺数已实现。

  4、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华映科技2010年度关联交易比例未完成华映百慕大于前次重组时所作出的承诺要求,华映百慕大按承诺内容向华映科技全体股东(除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外)赠送4,546,719股股票除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实施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送股方案的相关事项安排

  1、送股对象及送股数量

  华映百慕大按承诺向上市公司送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外的全体股东送股一次,送股数量为4,546,719股(相当于每10股送0.267233股)。

  2、送股时间安排

  送股实施公告日:2011年3月23日

  送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4日

  送股股份到账日:2011年3月25日

  3、其他

  本次追送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追送对价股份承诺事项实施变更登记,获得追送对价的股东按持股数每10股获得追送0.267233股的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获得追送对价股份的股东所获追送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本次追送对价股份将以上市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股份追送方案的实际结果为准。

  三、 咨询机构:

  1、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1号楼第四层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处

  2、 咨询联系人:陈 伟、林 锋

  3、 咨询电话:0591-88022590

  4、 咨询传真:0591-88022061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交易基本情况:

  采购固定资产:公司日常生产制程及技术更新所需的设备及其零部件

  采购原材料:生产所需之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销售或提供劳务:销售商品或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华映纳闽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unghwa Picture Tubes(L)LTD.

  注册地址:Lot 2&3,Level 3,Wisma Lazenda,Jalan Kemajuan,87000Federal Territory,Labuan (马来西亚纳闽岛)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1,95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8日

  主营业务:控股投资及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公司控股控东华映百慕大为一致行动人,且同属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之控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2、大同日本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大同日本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京都中央区银座4-10-5三幸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1500万新台币

  成立时间:1975年8月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履约能力分析:大同日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3、华映光电概况:

  企业名称: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盛昌

  注册资本:232552.6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4年1月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单色显像管、单色显示管、彩色显示管、彩色显像管、电子枪、管面涂布材料及相关零部件、中小尺寸平板显示产品、平板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从事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履约能力分析: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华映福州概况:

  企业名称: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龙

  注册资本:52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3年10月

  主营业务:平板显示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及售后服务。平板显示产品及相关零部件(不含钢材)的批发。

  履约能力分析: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5、诚创苏州概况

  企业名称:诚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云梨路1418号

  法定代表人:董广业

  注册资本: 2600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05年11月

  主营业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TFT-LCD、PDP、OLED、FED(含S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的研发、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

  履约能力分析:诚创苏州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6、兴信电子概况:

  企业名称: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中洲村

  法定代表人:卞志航

  注册资本:165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4年12月

  主营业务:资讯、家电产品在美国之销售与服务

  履约能力分析:兴信电子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7、福日实业概况:

  企业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卞志航

  注册资本:10878万

  成立时间:1999年12月

  履约能力分析:福日实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1、关于关联采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业界最早的TFT面板厂商,拥有独特的液晶面板及部份设备生产的专利技术,长期积累了雄厚的液晶面板及相应生产设备的研发与生产能力。公司目前之液晶模组生产技术均源自中华映管无偿授权。在公司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部份关键设备由中华映管设计生产更能符合公司产品的特性。但由于两岸金融尚未完全开放,公司间业务无法进行直接结算,均透过公司股东华映纳闽进行委托交易,故公司的关联交易对象体现为华映纳闽。

  大同日本、大同科技、大同美国为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台湾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专门为大同股份及中华映管的全球子公司材料及关联公司在各自注册地采购提供服务,节省了各子公司与最终交易方的交易时间,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子公司的结算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各子公司与大同上述子公司的采购交易,实际上均是基于本公司需求依托上述大同各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专长,在公司所在地寻找符合本公司质量和价格要求的设备或材料供应商,在质量和价格均获得本公司认同后进行采购,列支与采购紧密相关的合理费用后,转售给本公司,不特别收取相关佣金,或只象征性的收取较低利息。

  2、关于关联销售或提供劳务

  公司与华映纳闽发生的关联“销售或提供劳务”,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系全球面板厂商,如中华映管、友达、三星、夏普等,其中除中华映管外,其他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但由于上述客户为便于其核算,均要求透过境外公司进行交易。截至目前,公司各子公司与上述客户间进行的交易均通过华映纳闽。为配合客户需求,并体现公司关联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情况,拟申请收购或设立境外子公司,接受上述客户的交易委托。

  3、关于关联租赁

  福日实业与兴信电子租赁的是公司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98号的206基地的部份厂房及设备。原规划206基地用于生产液晶模组原材料PWB,在规划项目投建前,公司为提高资产利用率,拟对外出租。

  华映视讯出租予诚创苏州的资产系位于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分区江兴东路88号华映花苑部分空余宿舍及公司内部小部份空置厂房与设备。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定价;当不存在确切的市场价格时,按照提供商品的成本加成法确定;当不存在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用成本加成法时,采用双方协议价格确定。

  关联方来料加工加工费的确定依据为:如可取得模组加工市场同业代工费率的,参考该市场价确定;如模组加工市场代工费率难以取得同业代工费率的,将参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替第三方代工之价格确定;如若无参考价格的,将以成本加成方式确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的代工利润。如液晶显示模组之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同行业代工平均利润发生变化,则应根据新的市场情况和代工利润等情况相应调整加工费。

  向关联方华映纳闽采购加工液晶显示模组所需原材料(液晶面板、背光模组、Control broard、IC、PWB等),并在加工组装后将液晶显示模组销售给华映纳闽的,华映纳闽承诺由其承担原材料和液晶显示模组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并按照来料加工加工费的确定依据核定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液晶显示模组销售价格之间的差价。同时可考虑税收因素予以适当调整。如液晶显示模组之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同行业代工平均利润发生变化,则应根据新的市场情况和代工利润等情况相应调整差价。

  关联方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映纳闽签订的《关联采购协议》、《液晶显示模组委托加工协议书》及《液晶显示模组加工协议书》于2009年4月20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协议生效条款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生效之日起生效,即2009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核准文件之日生效,有效期三年。

  2、公司与兴信电子于2010年2月1日签订《房屋及设备租赁合同》,租用公司位于租赁期至2011年1月31日到期,并于2011年2月1日重新签订合同,租凭期到2011年7月31日;

  公司与福日实业分别于2010年5月1日、2010年6月1日签订了《房屋及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三年。

  公司与诚创苏州于2010年9月1日分别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及《宿舍租赁合同》,有效期一年。

  3、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由于相对零星,均以实际需要时以个别订单方式进行,不签订长期协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公司本次预计的2010年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所处行业等特点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提高运营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是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是可行的;

  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程序合法。

  七、降低日常关联交易对策:

  根据重组承诺,在四家LCM公司现有经营模式未因法律、政策以更等客观变化而改变的情况下,本次收购完成后至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即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下降至30%以下(不含30%)前,确保中国大陆上市公司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收购完成后三年业绩承诺依原承诺目标不变),不足部分由华映百慕大以现金向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补足,从而确认中国大陆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若后续中国大陆上市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恢复至30%以上(含30%),则仍确保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该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不足部分由华映百慕大于当年以现金向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补足。并在以后年度将上述关联交易比例持续维持在30%以下(不含30%)。为尽快降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比例,2011年公司经营层将持续加大第三方业务及采购力度,并适当调整加工模式及加快新项目新业务导入时机,争取尽快将关联交易比例降至30%以下(不含30%)。

  八、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共有董事9 名,公司关联董事唐远生、林盛昌及王忠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触控模组材料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目前正与其它法人或自然人洽商拟共同出资设立触控模组材料生产之公司(名称未定,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材料公司),注册资本初拟2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96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48%,在材料公司设立注册验资前到位,其它法人或自然人股东亦需在材料公司设立注册验资前到位。

  2、本次投资案已提交公司2011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触控产品的市场前景,为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扩张,完善产品结构和提高市场配套能力,以获得市场先机,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决定投资触控模组材料项目。

  (一)项目概述

  触控模组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额4,000万美元,主要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立项、生产设备的采购、相应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二)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和出资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额为2,000万美元;公司以内部累积的自有资金投资960万美元,占股权48%,其它由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出资。

  2.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近年来,触摸屏在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应用愈来愈广泛,触摸屏在手机、导航仪等手持式装置渗透率增长相当快速,在中大尺寸应用如:一体计算机、上网本/平板计算机、教育与培训、公共信息广告牌和查询与自主登记等方面运用也愈趋广泛。

  2009年,国内中大尺寸触控屏出货量在大概20万套左右;2010年Ipad上市后,为大中尺寸电容式触控开了了广阔的市场。

  (2) 触控技术之广泛应用继而带动相关材料之需求,本项目主要为了强化在触控模组相关零组件之整合布局,搭配目前在触控模组之布建,健全相关供应链整合。

  (3) 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运行,公司进行周密的市场跟踪、分析和测算,包括国内外市场考察和调研、咨询等,从行业格局、市场分析、建设方案、技术和设备、项目选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项目组织、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财务效益分析、风险分析等方面做了充分论证和分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 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市场风险及应对措施

  未来触控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随着触控市场的扩速扩大,所以存在一定的市场价格竞争风险。公司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提高本项目之成本优势及经营水平,强化此项目生产及市场的对接能力。

  (二) 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是实施策略整合之战略部署,项目实施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触控供应链,形成上下游完整供应链,提升公司的配套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给股东更好的回报。

  四、 项目后续进展持续披露安排:

  鉴于上述新项目合作细节目前正处在与合作各方洽谈中,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投资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新项目前期运作并及时披露新项目公司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2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显”)提供存款质押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显成立于2005年5月20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公司持有7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维修液晶显示屏模块。目前主要从事大尺寸液晶模组的生产制造。

  深圳华显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0年度财务数据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担保为等值存款质押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存款担保金额及期限将在上述范围内以银行核定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与期限,将在公司后续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深圳华显、福建华显均为本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由于深圳华显采用进料模式经营液晶模组加工业务,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较大,为取得银行贷款融资,需要提供相应存款担保。

  深圳华显作为公司控股的下属子公司之一,主要以电视用液晶模组加工为主,液晶平板电视未来成长可期、前景良好。本次担保有利于深圳华显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福建华显与深圳华显均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进行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显”)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与深圳华显均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进行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60%,总资产的2.97%。

  截止本报告披露前,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60%,总资产的2.9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2人(简永忠因公事无法参加并授权委托李钦彰监事代理),参加表决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晓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公司监事会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三、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0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希望公司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根据有关新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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