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11-008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流通股138,927,411股,占总股本的16.28%。2009年7月27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权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东支行,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9年7月27日至2010年7月26日止。 该质押已于2011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11-009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流通股138,927,411股,占总股本的16.28%。2011年3月17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1年3月17日起至质押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该质押手续已于2011年3月17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2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