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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1-01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23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舜雅路1036号A05南楼4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辛卫华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人,代表股份104,28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5,000,000股的48.5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 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2、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4,284,100 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04,284,100 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79,100 股,反对股数 500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99.995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5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05,200 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机构2010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9、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0、审议并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1、审议并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2、审议并通过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3、审议并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业务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以累积投票制): 郝先经先生,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周宗安先生,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两位独立董事和以下四位非独立董事组成(以累积投票制): 孙丕恕先生,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辛卫华先生,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王恩东先生,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高文先生,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郑子亮先生和以下股东代表监事组成(以累积投票制): 王新春先生,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白玉铮先生,同意股数 104,284,100股,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王海青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1-013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A05南楼4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辛卫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孙丕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选举辛卫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孙丕恕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兼)。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恩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由总经理提名, 聘任王春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聘任李金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聘任胡雷钧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聘任庞松涛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聘任王虹莉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聘任张海涛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聘任袁安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吴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条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孙丕恕先生、王恩东先生、郝先经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孙丕恕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郝先经先生、王恩东先生、周宗安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郝先经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周宗安先生、辛卫华先生、郝先经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拟选举周宗安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周宗安先生、高文先生、郝先经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周宗安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该议案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以上人员中,孙丕恕先生、辛卫华先生、高文先生、郝先经先生、周宗安先生简历请见2011年3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王春生先生、李金先生、胡雷钧先生、庞松涛先生、王虹莉女士、张海涛先生、袁安军先生、吴龙先生、李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部分高管人员简历 王恩东,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63计划信息领域专家,山东省服务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2010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中国科学院客座教授。历任浪潮集团计算机事业本部产品开发部主任,浪潮服务器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恩东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春生,历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王春生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金,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历任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产品总监,现任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金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雷钧,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历任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方案与支持部总经理、高性能服务器产品部总经理、浪潮服务器技术总监,现任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胡雷钧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庞松涛,历任卡西欧浪潮电子有限公司营业部副部长,山东浪潮商用系统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本公司西南大区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市场推进部总经理。庞松涛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虹莉,历任本公司服务器事业部市场推进部副经理,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品牌推广部经理,本公司河北区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服务器产品部总经理。王虹莉女士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海涛,历任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服务器产品组副总经理、大客户部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存储服务器产品部总经理。张海涛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安军,历任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事业部副总经理、市场总监、烟草行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山东大区副总经理。袁安军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龙,1998年南开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内部审计师、会计师。历任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吴龙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丰,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副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丰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1-014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3日在公司A05南楼4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王新春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选举王新春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王新春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该议案同意票数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王新春,历任浪潮集团人事处副处长、处长,浪潮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等职,现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春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玉铮,历任台湾通用器材公司工程师等职。现任台湾陇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白玉铮先生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郑子亮,高级工程师,历任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技术推进部经理、服务器产品研发部经理、服务器产品经理组副总经理、采购总监,现任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子亮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总经理王恩东先生、董事会秘书李丰先生、副总经理王春生先生、李金先生、胡雷钧先生、庞松涛先生、王虹莉女士、张海涛先生、袁安军先生及财务总监吴龙先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各位人士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管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郝先经、周宗安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2011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以专项法律顾问身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若干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2月28日做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2011年3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会议议题、会议出席对象及其他事项,股权登记日为 2011年3月17日。 (二)2011年3月23日,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丕恕委托副董事长辛卫华主持。 基于上述事实,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104,2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0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审查,前述人员的资格均为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表决事项都已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审议事项的表决,经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和监事监票清点,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普通决议均获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均获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6、《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机构2010年度报酬的议案》; 9、《董事会议事规则》; 1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1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4、《关于增加银行业务相关授权的议案》; 15、《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独立董事候选人郝先经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宗安先生; 16、《关于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董事候选人孙丕恕先生; (2)董事候选人辛卫华先生; (3)董事候选人王恩东先生; (4)董事候选人高文先生; 1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监事候选人王新春先生; (2)监事候选人白玉铮先生。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刘小英、王海青 负责人:刘小英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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