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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10版)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0年9月30日,除下列事项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1、截至2010年9月30日,国泰君安通过自营证券账户持有上港集团1,233,392股股份,占上港集团股本总额的0.0059%;通过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持有上港集团111,400股股份,占上港集团股本总额的0.00053%。 2、截至2010年9月30日,国泰君安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上港集团300,000,000股股份,占上港集团股本总额的1.43%。 3、截至2010年9月30日,国泰君安的控股子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旗下基金产品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上港集团693,647股股份,占上港集团股本总额的0.0033%。 第二节 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上海新世纪出具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上海新世纪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表示发行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具有最大保障;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最小。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健全,经营和管理独立性强。公司建有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能够适应和满足日常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营管理效率高。 发行人目前以建成世界性跨国码头经营公司为目标,逐步形成了以集装箱为主、散杂货、港口服务和港口物流为辅的四大支柱产业,辐射国内、国际市场的跨地区跨国经营格局。 发行人近年来经营业务总体保持良性增长,经营效益显著,除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曾出现负增长,经营业绩出现下滑。2010年全球经济企稳回升,我国经济发展积极向好,内外贸易均呈现恢复性增长,带动了箱量的大幅回升。公司通过加强市场开拓,控制成本费用,生产经营保持了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吞吐量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不断推进,有助于改善其长期经营环境,并着重通过提升集装箱中转服务收入比重以增强获利能力。 发行人资本实力雄厚,财务结构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公司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货币资金充裕,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对公司即期债务偿付形成了有效缓冲,偿债能力强。但是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显增加,2011年上半年内将面临较大的集中偿付压力。由于本期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明显缓解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改善债务期限结构。公司预期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量稳定,且货币资金存量规模较大,加之外部融资渠道通畅,能够保证公司本期公司债券的到期偿还。 1、优势 (1)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推进,上港集团经营环境有望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助于公司提升集装箱中转业务量; (2)2010年上海港货物吞吐量继续保持全球第一,集装箱吞吐量已超过新加坡跃居全球第一。作为上海港最大的集装箱码头经营企业,上港集团区位优势显著; (3)2010年全球经济企稳回升,我国经济发展积极向好,内外贸均呈现恢复性增长,带动了箱量的大幅回升。上港集团生产经营稳步上升,2010年经营业绩良好; (4)上港集团资本实力雄厚,资产质量良好,在经营环节能够形成持续稳定的现金净流量,且货币资金存量较多,可为其偿债提供可靠的保障;以定向增发方式获取洋山深水港北港区码头资产,有助于维系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 2、风险 (1)虽然近期国内外贸及港口业出现回暖,但仍存不稳定因素,上港集团中短期内仍面临一定经营压力; (2)上海港目前仍属于腹地型港口,国际中转吞吐量较少,国际竞争力尚待进一步提升; (3)上港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显增加,2011年上半年内将面临较大的集中偿付压力; (4)上港集团后续项目投资额较大,中短期内仍面临一定的资本性支出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上海新世纪对发行人的持续跟踪评级的期限为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1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上海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上海新世纪持续跟踪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在评级机构向发行人发出“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上海新世纪向发行人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签署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和上海新世纪应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上海新世纪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本公司前身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2003]6号《关于同意上海港务局改制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原上海港务局于2003年4月4日改制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亿元。 2005年5月,经商务部以商资批[2005]880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商务部商外资资审字[2005]01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改制后,上港集团的股本总额为1,856,898.30万元,其中:上海市国资委、同盛集团、国资经营公司和大盛公司以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299,828.81万元出资,并分别持股50%、19%、0.5%和0.5%;招商局码头以外币现汇折合人民币557,069.49万元出资,持股30%。2005年7月8日,公司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股沪总字第03873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的上市 2006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80号《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暨换股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核准,并取得了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第948号《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商务部商资批[2006]第1769号《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换股吸收合并上港集箱。公司该次共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2,421,710,55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7元,用于换取上港集箱除上港集团所持股份外,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及第三方所持全部股份。换股比例为1:4.5,即每1股上港集箱股票可换取4.5股上港集团股票。上海起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自愿行使现金选择权。国资经营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上港集箱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并换取其持有的上港集箱股份。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0,990,693,530股。该次发行无募集资金。 2006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三)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及认股权证行权 本公司分别于2007年8月23日和2007年9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并于2008年1月2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81号《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发行了2,450万张分离交易可转债,每手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人可无偿获配119份认股权证,即认股权证的发行数量为29,155万份。 上述认股权证于2008年3月7日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存续期为2008年3月7日至2009年3月6日。 截至2009年3月6日止,成功行权的认股权证数量为106,602份,行权比例为1:1,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分别因此增加106,602股、106,602元。2009年7月29日,公司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2,099,069.35万元变更为2,099,080.01万元。 2、非公开发行A股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于2010年11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同盛集团非公开发行1,764,379,518股A股,用于购买同盛集团持有的上海同盛洋西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同盛洋东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宜已于2010年11月12日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产权[2010]454号《关于同意以上海同盛洋西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同盛洋东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认购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并已于2011年2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过其他股本变动情况。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6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80号《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暨换股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核准,并取得了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第948号《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商务部商资批[2006]第1769号《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换股吸收合并上港集箱,完成公司内部业务与资产的整合。该次合并完成后,上港集箱注销法人资格,原上港集箱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存续公司承继,原上港集箱人员由存续公司妥善安排。 除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外,本公司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20,990,800,13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09年10月27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全部解除限售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本公司的内设部门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 本公司下设分公司情况如下图所示: ■ (二)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序号9-13的公司,尽管本公司拥有该些公司表决权不过半数,但根据下列形成控制的原因和具有控制权的相关证据,可认定本公司对该些公司拥有控制权: (1)本公司因拥有生产指泊权,故对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起控制作用; (2)本公司根据协议拥有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相关合营合同,本公司负责管理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持有上港集团44.23%的股权,同盛集团、国资经营公司、大盛公司和上海久事公司分别持有上港集团16.81%、1.43%、0.44%和0.44%的股权,上述四家公司均由上海市国资委控股,因此上海市国资委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港集团63.35%的股权,是上港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国资委系上海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上海市属国有资产。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注:张加力与王琳琳系招商局国际派驻公司的管理人员,其薪酬由招商局国际安排支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3、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除公司董事张有林持有2,000股公司股票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集装箱装卸、散杂货装卸、港口服务和港口物流四大类业务。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共拥有生产泊位142个(含国际集装箱泊位42个),其中,万吨级泊位81个,吞吐能力23,099万吨(含国际集装箱吞吐能力1,826万标准箱),生产用泊位长度26.9公里(含国际集装箱泊位12.9公里),生产用仓库总面积20.3万平方米,生产用堆场总面积797.3万平方米,其中:集装箱堆场634.3万平方米,箱容量85.9万个标准箱,生产用装卸机械5,838台。 2009年上海港的货物吞吐量为5.92亿吨,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大港的地位;其中,本公司的货物吞吐量达3.65亿吨,占全港的61.65%。2009年上海港的集装箱吞吐量达2,500.2万标准箱,在世界集装箱港口排名连续三年保持第二;上海港所有的集装箱吞吐量均由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完成。近三年一期上海港及本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表中所统计的吞吐量均为上海港吞吐量,未包括本公司在上海港以外地区投资企业的吞吐量。 注2:在上海港区,有公共码头和专业码头之分,本公司拥有所有上海港集装箱码头和散杂货公共码头,上海港全港的货物吞吐量包含了上港集团和专业码头吞吐量的总和。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 本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散杂货装卸、港口服务和港口物流四大类业务。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 ■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很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强。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合并口径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的授信总额度全部折合人民币约218.64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32.40亿元,尚余授信额度约186亿元。公司所有授信的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无担保和抵押,总体而言,公司具有很强的融资能力。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含短期融资券)为10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9.68%,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含短期融资券)为13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8.59%,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其中关于本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以及2009年度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0年1~9月的财务数据,摘引自本公司公布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财务报告及2010年1~9月财务报表均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一、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安永大华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大华业字(2008)第2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的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10776号”和“信会师报字(2010)第108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简要母公司财务报表 简要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简要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简要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最近三年一期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2007年~2010年9月30日发行人新增合并范围情况: 1、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受让杜拜环球港务亚洲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集发物流有限公司21.9885%股权,受让后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共计持有上海集发物流有限公司53.9366%的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3.9366%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浦东集发物流有限公司一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成立上港物流(江西)有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海华轮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成立上海海华船务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与瑞士地中海航运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上海联东地中海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万元,占70%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70%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受让香港中璟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海富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40%股权,受让后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共计持有上海海富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81%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81%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2008年,本公司与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资组建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人民币55,000万元,占91.67%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受让九江港口集团公司所持有的九江长丰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8、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受让九江港口集团公司所持有的九江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84%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其84%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9、2008年7月,本公司与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重庆南岸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公司应出资人民币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0、2009年3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宁波)有限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1、2009年6月,本公司出资组建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2、2009年9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与浙江九龙仓仓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950万元,占65%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3、2009年10月,本公司与嘉兴市物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港港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本公司应出资人民币9,750万元,占65%股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4、2010年6月,本公司出资组建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5、2010年6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2007年~2010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减少情况: 1、2007年,本公司之合营企业芜湖申芜港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安庆申安物流有限公司及大丰集丰物流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港务公司、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上海港浦东集箱物流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散货包装有限公司已清算关闭,故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08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务工程公司本年度将其持有的上海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6%的股权转让给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转让后上海港务工程公司持有上海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49%的股权,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09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港口物资公司、九江长丰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已清算关闭,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09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金港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已转让。该子公司2009年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2009年合并利润表;2009年年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2009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6、2010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兴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已清算关闭,故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2010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10年6月开始进入清算程序,故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数 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公司2007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 ■ ■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条件的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0年9月30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50亿元计入201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0亿元中,约90%用于偿还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剩余约10%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5、假设本期债券于2010年9月30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拟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 ■ 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事宜。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10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的约90%用于偿还债务、约1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发行前的40.45%增加至发行后的40.89%,上升0.44%;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发行前的42.01%增加至发行后的42.55%,上升0.54%;合并财务报表的长期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18.08%增至35.78%,母公司财务报表的长期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20.18%增至41.28%,由于长期债务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一定的改善。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10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的约90%用于偿还债务、约1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15增加至发行后的1.46,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10增加至发行后的1.50。公司流动比率将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4.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6.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8.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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