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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1-012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1年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注1:考虑到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2011年,公司计划向华达微支付2010年度担保费的计算方式:39,591.38万元(2010年实际担保发生额)×1%=395.9138万元。

  注2:公司与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的交易金额低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经董事会审批。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1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表中的关联交易计划。

  (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在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石明达先生、石磊先生、高峰先生、章小平先生回避表决;在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柏木茂雄先生、福井明人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计划表格中与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相关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达微”)

  华达微的前身为成立于1966年的南通晶体管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经南通市人民政府通政复[1996]196号文批准,南通晶体管厂于1997年1月改制为华达微。经过历次股权变更,华达微现成为民营企业,出资者为石明达等28名自然人。华达微注册地址为南通市紫琅路99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石明达,其企业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华达微主要从事分立器件的生产、销售、封装和测试。

  2.南通尚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尚明”)

  南通尚明成立于2003年10月17日,注册地址为南通开发区星湖大道1692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石磊。南通尚明主要生产销售电子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测试仪器、工模具。

  3.北京达博有色金属焊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达博”)

  北京达博成立于1999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42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石磊。北京达博经营范围是: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4.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华龙”)

  宁波华龙成立于1997年6月10日,注册地址为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旧宅村工业园,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7,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亚龙。宁波华龙经营范围是:电子元件、继电器配件、电声器配件、接插件、电器配件、半导体器件及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电子零件、模具制造、加工。

  5.南通金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通金泰”)

  南通金泰成立于2004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为南通市崇川开发区崇川路1号前楼201室,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石磊。南通金泰经营范围是:电子专用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配件、测试仪器、工模具的研制开发与加工;销售自产产品。

  6.富士通株式会社

  富士通株式会社为注册在日本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35年6月,其本部位于日本川崎市中原区上小田中四条1门1号。富士通株式会社以通信系统,信息处理系统,以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为主要业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达微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是华达微的参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南通金泰是华达微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4.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时,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是富士通株式会社在中国设立的全资企业,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考虑到华达微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由于为公司担保造成华达微银行信用评级下降等情况,并参考市场化的担保费率。自2010年起,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担保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

  2.公司与南通尚明、北京达博、宁波华龙、南通金泰、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经济、公平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担保协议》

  2011年3月16日,公司与华达微签订《担保协议》,协议约定,华达微为公司2011年中不超过8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应在2011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按照华达微2011年为公司所提供融资担保的发生额的1%,向华达微支付担保费。

  2.《购销协议》

  (1)2009年12月,公司与南通尚明签订《购销协议》,协议约定,南通尚明按照公司对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的具体要求,向公司销售模具备件和设备备件,协议有效期3年。

  (2)2010年12月,公司与南通金泰签订《购销协议》,协议约定,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南通金泰按照公司对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的具体要求,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向公司销售设备及备件,协议有效期3年。

  3.《基本合同》

  (1)2008年12月28日,公司与北京达博签订《基本合同》,合同约定,北京达博按照公司对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期等具体要求,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向公司销售金丝。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若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

  (2)2008年12月28日,公司与宁波华龙签订《基本合同》,合同约定,宁波华龙按照公司对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期等具体要求,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向公司销售框架。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若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

  4.《封装测试框架协议》

  1998年2月16日,公司与富士通株式会社签订《封装测试框架协议》(MASTER CONTRACT BETWEEN FUJITSU LIMITED AND NATONG FUJITSU MICROELECTRONICS CO.,LTD),协议约定,公司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只要任何一方不书面提出终止协议,则自动延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华达微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与南通尚明合作多年,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规格、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与之合作有利于公司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渠道。

  3.公司向北京达博和宁波华龙采购原材料,并计划在低成本产品和新品上推广使用,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降低某些原材料供应商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

  4.公司与南通金泰之前有零星合作,随着南通金泰产品质量提高以及公司拓宽采购渠道、降低产品成本的需要,公司计划与南通金泰扩大交易合作。

  5.自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向富士通株式会社提供芯片封装与测试服务,目前富士通株式会社已成为公司的正常客户之一,双方建立了相互信任的良好合作关系。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通富微电与华达微、尚明模具、北京达博、宁波华龙、金泰科技和富士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长期存在,符合通富微电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保荐代表人核查,2010年度,通富微电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1-006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3月23日在南通鹏欣花园国宾酒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明达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8名。柏木茂雄董事和福井明人董事因地震原因,需留在日本处理紧急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对于本次董事会议案9,他们分别委托马汉坤董事和蒋守雷董事行使权利;对于本次董事会除议案9之外的议案,他们分别委托石明达董事和石磊董事行使权利。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保荐机构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634,209,945.48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501,902,973.93元人民币,股东权益总额为2,132,306,971.55元人民币;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7,112,896.76元人民币,实现利润总额157,387,940.59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39,078,880.99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

  公司计划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21.60亿元,比2010年实绩增长25.07%。

  下表中是2011年计划营业收入与2010年实际营业收入的对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层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为实现上述经营目标,并为2012年的生产经营做适当准备,公司计划2011年内在生产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和动力供应上投资约6.80亿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一)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单独实现净利润137,697,541.1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69,754.11 元。公司2010年支付200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34,71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1,405,737.9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0,623,524.95元。

  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

  (二)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341,569,162.06元,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的股本40,616.6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此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由40,616.67万股增加为64,986.672万股,母公司资本公积金由1,341,569,162.06元减少为1,097,869,142.06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10、2011-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12号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审议公司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与此有关联关系的董事石明达先生、石磊先生、高峰先生、章小平先生进行了回避,实际有表决权的票数为六票。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六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12号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审议公司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与此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柏木茂雄先生、福井明人先生进行了回避,实际有表决权的票数为八票。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八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与银行签署授信协议的议案》

  根据2011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2011年内,计划与各银行合计签署30.724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3,9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协议。

  以上数额为综合授信的最高限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最高限额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实施,并与各银行具体办理综合授信事宜。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大竹淨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一职。董事会将推荐新的董事候选人。

  同意推荐河野通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以《选举董事的议案》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河野通有先生担任董事后,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河野通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提议由河野通有先生接替大竹净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案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该预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则公司股本将由40,616.67万股增加为64,986.672万股。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股本相关的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修改第5条:

  修改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166,700元。

  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866,720元。

  2. 修改第17条:

  修改前:公司股份总数为406,166,700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公司股份总数为649,866,720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十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董事会决定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董事会中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和相关公告等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河野通有,男,日本国籍,1957年6月28日出生,大学毕业。1980年进入富士通株式会社;2003至2006年,在富士通株式会社半导体部门任集成电路技术部部长;2006至2007年,在富士通株式会社半导体部门任前道工序技术部统括部长;2007至2009年,在富士通株式会社任三重工厂厂长。现任富士通半导体株式会社开发制造本部副本部长。

  该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和《公司章程》第9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河野通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河野通有先生为富士通半导体株式会社的员工,富士通半导体株式会社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同为富士通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同受富士通株式会社控制。

  推荐河野通有先生为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提议由河野通有先生接替大竹净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1-013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4月15日 上午9点30分

  2.会议地点:南通鹏欣花园国宾酒店(南通市山水路1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8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

  3.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审议《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1年与银行签署授信协议的议案》

  11. 审议《选举董事的议案》

  12.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1年4月14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本公司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电话:0513-85058919;传真:0513-85058929

  邮编:226006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钱建中;证券事务代表:蒋澍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1-007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3月23日在南通鹏欣花园国宾酒店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洞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曲渕景昌监事因地震原因,需留在日本处理紧急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他委托张洞监事参加会议并行使监事权利。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634,209,945.48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501,902,973.93元人民币,股东权益总额为2,132,306,971.55元人民币;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7,112,896.76元人民币,实现利润总额157,387,940.59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139,078,880.99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三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09号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三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三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10、2011-011号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三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三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与富士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三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6内容监事会决定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等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1-008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募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07年8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8.82元。截至2007年8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9,0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59.5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434.4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都验字(2007)第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2、增发募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9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90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6.93元。截至2010年11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9,999.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73.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6.0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7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4,643.59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452.11万元、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4,191.48万元),在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转入保证金存款账户2,908.24万元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600万元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282.65万元,首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为3.963.61万元(其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80.9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使用11,511.24万元(其中: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将转为直接投入2,908.24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计划投入募投项目流动资金8,603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固定资产33,360.35万元。

  综上,截至2010年12月31日,首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首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固定资产33,360.35万元,与IPO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金额33,640.00万元相比,结余279.65万元。

  (2)本公司增发募集资金使用28,448.2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2.47万元、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27,915.75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增发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448.22万元。

  综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增发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448.2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7,777.80万元(不含利息净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3月1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07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对于首次募集资金,公司于2007年8月24日、8月27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对于增发募集资金,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交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0.92万元(其中2010年度利息收入60.9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4万元(其中2010年度手续费0.04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的发行费用268万元。

  注: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不再作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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