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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ST甘化 股票代码:000576 公告编号:2011-19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 3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邹敦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局成员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作实际情况需要,公司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对现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 原为: 董事局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局主席一名。 现修改为:董事局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局主席一名。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 原为: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3-5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局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3-6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局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总裁邹敦华先生根据控股股东的提议,提名聘任麦庆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局相同)。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事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三、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的提名,提议公司增补吴成文、麦庆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曾祥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坚先生、杨标先生对该项议案无异议,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任职条件,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祥高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公司定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宜详见同日刊登的本公司2011-2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常务副总裁麦庆华先生简历 详见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吴成文先生简历 男,46岁,硕士,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乐清碧海仪表厂销售科长、厂长,德力西电子元件厂副厂长,上海浦东开关厂厂长,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西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8月任杭州西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任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麦庆华先生简历 男,44岁,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广东省财政厅科员、副主任科员,飞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四会荔枝湾度假村有限公司总经理,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06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9月起至今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监、企业发展部总经理。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潜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祥高先生简历 男,52岁,硕士,会计师,历任广州中山大学会计学讲师,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01年3月至今任香港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负责人,2008年2月至今兼任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月至今兼任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潜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ST 甘化 公告编号:2011-20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门市资产管理局)现就提名(曾祥高)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在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盖章): 江门市资产管理局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ST甘化 公告编号:2011-21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4月11日上午10时30分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本公司综合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其他应邀人员; 2、截止2011年4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增选吴成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增选麦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增选曾祥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待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能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独立董事的增选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上需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法人持股凭证亲临本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二)登记时间:2011年4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四楼总裁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总裁办公室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3、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曾祥高),作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曾祥高(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曾祥高(签署) 日 期:2011年3 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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