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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1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13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3日在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河南中钢再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申请8000万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同时基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以下简称"该行")的8000万元短期借款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向该行申请8000万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六、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申请7000万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同时基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以下简称"该行")的7000万元短期借款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向该行申请7000万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七、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申请2.7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同时基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以下简称"该行")的2.7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向该行申请2.7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12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河南中钢再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钢")协商,决定将河南中钢的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扩股至4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扩股,由公司增资2475万元。 2、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投资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大道东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吴克金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废钢、废金属回收、加工销售,废旧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收购、拆解。 三、具体增资情况 1、增资前股东结构 吴克金,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为75%;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为25%。 2、增资后股东结构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5%; 河南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股东, 持股比例45%。 3、出资额度与持股比例 河南中钢的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扩股至4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扩股,由公司出资2475万元,持股比例为55%,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其余由河南中钢原股东出资。 4、其它事项 关于增资扩股协议、经营班子成员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许开华先生具体实施。关于增资扩股的协议,待签订后另行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要求,从而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13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整合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增资。公司拟将以原深圳沙井电子废弃物处理的部分设备投资荆门格林美。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并增资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 拟投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4日; 注册资金:47150万元,100%由公司出资; 企业法人:许开华;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对含镍、含镉、含铜、含锌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超细粉体材料、高能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及其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及其化工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技术与经济信息咨询;普通货运。 四、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 本次投资荆门格林美的电子废弃物处理设备的账面价值为27,991,154.47元,公司拟以该账面价值为基准,对荆门格林美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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