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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1-01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1,80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82.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208.80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 验字【2011】09030009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片式电感器扩产项目”、“低温共烧陶瓷(LTCC)扩产项目”及“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均由本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情如下: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分别在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201516900052514388,截止2011年3月14日,专户余额为30,312.92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片式电感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3066436018010048816,截止2011年3月14日,专户余额为8,017.8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低温共烧陶瓷(LTCC)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5905316918097001,截止2011年3月14日,专户余额为3,052.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玎、张炳军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银行,同时按按协议的相关要求向公司、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 (2012年12月31日) 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1-01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股份比例降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2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了1,806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9,432.725万股增至21,238.725万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香港金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倡投资”)持有本公司股票为8,190万股,持股比例为42.15%;本次发行后,金倡投资的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降至38.56%。

  金倡投资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07年6月13日上市后总股本为9,400万股,当时金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4,2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4.68%。

  2、公司于2009年4月14日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导致金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增至5,460万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2,220万股)比例不变,仍为44.68%。

  3、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2,220万股增至12,955.15万股。金倡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5,460万股,但是持股比例降至42.15%。

  4、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实施每10股转增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导致金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增至8,190万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9,432.725万股)比例不变,仍为42.15%。

  5、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806万股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1,238.725万股,金倡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8,190万股,但是持股比例降至38.56%。

  因此,金倡投资持有公司的股票从公司上市时占公司总股本的44.68%下降至现在占公司总股本的38.56%,共下降了6.12%。

  本次控股股东持股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1年3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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