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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1-00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1年3月19日,西部网上传的《凤翔下江南招商引资 项目总投资达5亿元》中称"据悉,此次由凤翔县委书记亲自带队的招商小分队在江苏期间,先后走访参观了江苏江海集团总公司等5户企业,向30多位客商推介了凤翔工业、旅游等产业的 36个项目,并顺利同江苏无锡明月有限公司、法尔胜股份公司就单晶硅项目达成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达5亿元"。 二、澄清声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本公司从未接待过凤翔县委书记带队的招商小分队,也未与凤翔县委签署上述报导中所说的单晶硅项目合作协议,上述报道并不属实。 公司董事会经电话问询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也从未接待过凤翔县委书记带队的招商小分队,也未与凤翔县委签署上述报导中所说的单晶硅项目合作协议。 三、其它说明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10年年度报告将于2011年3月26日公告,预计2010年都净利润为正,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30%之内; 2、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发行股份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在未来3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四、必要的提示 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开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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