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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江苏宏宝 公告编号:2011-004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大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宝集团")于 2010年 3月3日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686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3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接到宏宝集团通知,宏宝集团于2011年3月23日将上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的686万股以及因公司实施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所增加的343万股合计1,029万股全部解除质押。同日,宏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91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为张家港市宏大钢管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至2012年3月22日止。上述解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宏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629.2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46%,累计质押1,49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0%。 特此公告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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