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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1-0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3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3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4人,公司董事长王纪年先生委托公司董事程利民先生主持会议并代行表决权,公司董事尚衍国先生、王道麦先生委托董事檀国彪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周小谦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潘飞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董事郭志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经营状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全年实现净利润146,671,788.73 元。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2,037,751.75元,加上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1,035,991,335.58 元,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80,625,372.56 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595,139,786.35元。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实施以2010年末总股本378,27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计37,827,200元,本年度不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关联董事王纪年先生、尚衍国先生、王道麦先生、程利民先生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关联董事王纪年先生、尚衍国先生、王道麦先生、程利民先生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清理,但鉴于部分债务人已不存在(倒闭、撤销或者吊销)而不能向其主张债权;或公司与部分债务人无后续业务往来,且通过各种渠道已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等因素,致使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为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应收帐款予以核销。同时,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及有关部门要继续积极催讨上述应收账款,尽量减少公司损失。该部分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2,771,877.62 元,其中已计提坏账准备11,179,892.32 元,上述应收帐款核销后,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11,591,985.30元。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一至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1-0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3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3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欧阳俊先生主持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0 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评价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全面清理,但鉴于部分债务人已不存在(倒闭、撤销或者吊销)而不能向其主张债权;或公司与部分债务人无后续业务往来,且通过各种渠道已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等因素,致使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为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应收帐款予以核销。同时,公司董事会督促公司及有关部门要继续积极催讨上述应收账款,尽量减少公司损失。该部分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2,771,877.62 元,其中已计提坏账准备11,179,892.32 元,上述应收帐款核销后,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11,591,985.30元。 上述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1-05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2010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2010年初的预计范围,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公司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主要原因 1、2010年度,国家电网公司下属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导致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成为关联交易。 2、2010年度,因公司实现向家坝—上海±800kV直流输电工程、葛沪直流综合改造(三沪II回直流)工程和西北(宁东)—华北(山东)±660kV直流输电等工程的供货,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方面的关联交易增加;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市场规模扩大,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在劳务及水电方面的关联交易增加。 3、2010年度,公司与河南许继亿万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昌南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郑州许继自动化研究所、辽宁许继电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配套供货增加,使得2010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 三、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国家电网公司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刘振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亿元 经营范围:主营: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实施所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非职业培训;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 关联关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唯一股东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王纪年 注册资本:人民币69,039.5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河南许继亿万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李富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产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等。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2、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谢世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959.9万元 主营业务: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3、许昌许继昌南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李富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载波机、收发信机等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4、郑州许继自动化研究所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 法定代表人:宫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625.4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自动化装置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6、辽宁许继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法定代表人:鄢德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系统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对销售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服务;承揽输变电成套工程;对许继集团生产的其他产品的代理销售服务;电梯销售;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开发。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了解、核实关于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额的原因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实际经营当中,由于同关联方配套供货增加及采购和国家重大工程业务增加等情况,导致实际交易金额超出预计发生额。 2、本年度内日常关联交易的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5名关联董事王纪年先生、尚衍国先生、王道麦先生、程利民先生和檀国彪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997年12月,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2001年10月12日,公司与许继集团续签《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002年12月23日,公司与许继集团续签《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 2009年3月22日,公司与许继集团重新签订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业务协作的协议》,以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执行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1-0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国家电网公司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北京 法定代表人:刘振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亿元 经营范围:主营: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实施所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非职业培训;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 关联关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唯一股东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王纪年 注册资本:人民币69,039.5万元 主营业务: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河南许继亿万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李富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产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等。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2、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王纪年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各种工业及民用电源。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3、许昌许继昌南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李富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载波机、收发信机等。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4、郑州许继自动化研究所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 法定代表人:宫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625.4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自动化装置。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5、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谢世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959.9万元 主营业务: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6、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王纪年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的储备、安装、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成套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7、辽宁许继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法定代表人:鄢德凯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系统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对销售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服务;承揽输变电成套工程;对许继集团生产的其他产品的代理销售服务;电梯销售;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开发。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8、许昌许继晶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 法定代表人:李富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主营业务:水冷设备的制造与销售;机电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销售与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同受母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承接成套项目时,为满足用户需求,公司产品与关联方产品间存在相互配套关系,形成一定量的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五、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997年12月,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2001年10月12日,公司与许继集团续签《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002年12月23日,公司与许继集团续签《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2009年3月22日,公司与许继集团重新签订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业务协作的协议》,以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程序规范,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目前上述协议仍在执行中。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目录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1-06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34,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03月2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 年11月11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 年11月17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 注:公司自2005 年11月17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于2008年7 月11日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 年末总股本378,272,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因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5号—除权等事项引起的参数调整》,上述最低减持价格8元/股经除息处理后调整为7.9元/股。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03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134,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 股 ■ 五、公司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 注1: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与许昌市开发投资公司(现已更名为“许昌市投资总公司”)于2007年10月13日签定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将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许继电气1,134,816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许昌市开发投资公司;双方在《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中约定:在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许昌市开发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划出方在许继电气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股份限售期的承诺。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述股份划转已于2007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 六、保监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截至核查意见书签署之日,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许昌市投资总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同意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 否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并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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