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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票据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8年度-2010年度开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核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汇票,均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不存在票据欺诈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票据管理规定及时履行票据付款义务,相关票据均已完成解付,不存在逾期票据及欠息情况,未造成任何经济纠纷和损失,银行不存在票据到期后因公司未能偿还借款而产生的风险,公司亦不会因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对相关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关于票据签发需以真实交易为背景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使用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已承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规范融资行为,确保不再发生前述不规范的融资行为。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票据业务的内部审计,定期对公司财务部门票据的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各类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监督公司资金管理部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1年3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票据管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8年度-2010年度开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核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汇票,均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不存在票据欺诈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票据管理规定及时履行票据付款义务,相关票据均已完成解付,不存在逾期票据及欠息情况,未造成任何经济纠纷和损失,银行不存在票据到期后因公司未能偿还借款而产生的风险,公司亦不会因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对相关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关于票据签发需以真实交易为背景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使用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已承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规范融资行为,确保不再发生前述不规范的融资行为。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票据业务的内部审计,定期对公司财务部门票据的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各类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监督公司资金管理部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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