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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1-008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债券代码:122005 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六次董事会于201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义芳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收购资产评估基准日暨资产评估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于收购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向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拟收购资产的价格以201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确认并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 拟收购资产的原资产评估报告已于2010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鉴于拟收购资产的原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3月31日,在2011年4月1日后,原资产评估报告将超过有效期,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之中。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将本次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10年12月31日,拟收购资产的价格以其在新的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重新评估并经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 目前,拟收购资产的重新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拟收购资产评估价值为162.34亿元(原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拟收购资产评估值为160.15亿元),但本次评估结果尚待完成在河北省国资委的备案程序,并以最终在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结果为准。 本次评估基准日暨资产评估价格的调整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不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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