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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11年3月25日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8名,实到18名,现场出席董事16名,其中张宏伟、刘永好、王玉贵、陈建、史玉柱、王航6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委托他人出席2名,其中卢志强董事书面委托董文标董事长代行表决权,王军辉董事书面委托王联章董事代行表决权。 本年度报告中“本公司”、“本行”、“中国民生银行”、“民生银行”均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长董文标、行长洪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品璋、段青山、会计机构负责人白丹,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注: 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加权平均余额。 3、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4、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5、净息差=净利息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贷款和垫款总额。 7、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8、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贷款和垫款总额。 3.2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计算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 3.3 主要监管指标
注: 1、以上数据均为公司口径,监管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计算。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4 境内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分别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计算的2010年度净利润和2010年末净资产余额无差异。 3.5 主要业务数据 3.5.1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临时存款、久悬未取款、应解汇款在此表中归入公司活期存款。 3.5.2 资产负债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衍生金融资产。 3.5.3 贷款行业集中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4 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华北地区包括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和以下分行:北京、太原、石家庄和天津;华东地区包括慈溪民生村镇银行、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和以下分行:上海、杭州、宁波、南京、济南、苏州、温州、青岛、合肥和南昌;华南地区包括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以下分行:福州、广州、深圳、泉州、汕头、厦门、南宁;其他地区包括以下民生村镇银行:彭州、江夏、长垣、潼南、梅河口、资阳、綦江,和以下分行:西安、大连、重庆、成都、昆明、武汉、长沙、郑州和长春。 3.5.5 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6 前十名贷款客户 报告期末,本集团前十名客户贷款额为366.68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3.47%。前十名客户如下: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重庆市地产集团、上海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区分中心、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3.5.7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和贷款迁徙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8 贴息贷款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无贴息贷款。 3.5.9 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重组贷款(全称:重组后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做出调整的贷款。 2、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含逾期、呆滞和呆账贷款及逾期贴现。 3.5.10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贷款减值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的,且损失事件对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的影响时,本集团认定该贷款已发生减值并将其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评估,并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整体评估。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单独评估的贷款存在减值情况,无论该贷款金额是否重大,本集团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别中,整体评估减值准备 3.5.11 不良贷款情况及相应措施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73.3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69%,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 本集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加大授信规划力度,坚持在发展中积极调整信贷投向,优化资产结构; 第二,不断优化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实施行业、地区授信限额管理,加强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工具的研究、推广和运用; 第三,持续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系统的建设,加强对大额问题客户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风险监控力度,对存在潜在风险因素和问题隐患的贷款密切监测,及时制定处置预案,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贷款; 第四,继续完善不良资产清收机制,优化清收处置流程,综合运用催收、重组、抵债、诉讼等多种市场化清收方式,强化不良资产问责机制,加大已核销资产清收力度,有效提升清收处置实效; 第五,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团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育优良的信贷文化和依法合规经营理念。 3.5.12 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冲回约0.64亿元。 3.5.13 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14 重大政府债券持有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所持金额重大的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15 重大金融债券持有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所持金额重大的金融债券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16 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提取情况 (1)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坏账准备的提取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17 抵债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18 表外项目 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表外项目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19 分布报告 本集团按地区和业务种类两方面对业务进行管理。从地区角度,本集团主要在四大地区开展业务活动,包括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及其他地区;从业务角度,本集团主要通过四大分部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及其他业务。 1、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地区间调整为对涉及全行或若干分支机构的某些会计事项(如分支机构间往来款项、收支等)进行的统一调整。 2、按业务种类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20 资本构成及变化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资本比上年末增加147.32亿元,资本净额比上年末增加261.16亿元,加权风险资产增加2,870.74亿元。资本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盈利能力提升,利润增长补充了核心资本;发行总额为58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补充了附属资本。加权风险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贷款规模及表外资产的增加。 3.5.21 风险管理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秉承“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理念,坚持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有效提升风险管理的能力,支持业务发展与战略转型,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员工、客户的长远利益,从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履行偿还债务义务而违约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筹下,由风险管理部、授信评审部、资产监控部、法律合规部、资产保全部等专业部门充分协作,形成了以信贷政策、技术支持为平台,覆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资产清收与资产保全的全流程,以及表内、表外业务全口径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本公司于年初制定发布了《2010年度风险政策指导意见》,这是本公司第一部涵盖所有业务板块、囊括各类风险,覆盖风险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政策。在对全球和中国经济金融形势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发展实际和相关经营机构对宏观经济和政策走势的判断,指导意见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宏观经济金融运行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为各板块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在行业评级、区域评级等基础上,明确了重点行业的差异化授信政策,有效引导了本公司的业务结构调整。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状况变化对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或者对净收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本公司根据银监会制定的《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商业银行公允价值监管指引》的要求,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贵金属交易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对授权、授信、风险限额的规定、监控与报告等措施建立了市场风险的管理体系。本公司基于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存在的市场风险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监测方法。 利率风险是银行账户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本公司定期计量利率敏感性缺口,通过缺口分析来评估承受的利率风险,并进一步评估在不同利率情景下,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和企业净值的影响。 本公司采用久期分析、敏感度分析、压力测试、风险价值、情景分析等方法计量交易账户利率风险。并设定利率敏感度、久期、敞口、止损等风险限额有效控制交易账户的利率风险。 本公司主要采用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和风险价值来计量汇率风险。本公司的外汇敞口由结构性敞口和交易性敞口组成。结构性敞口主要来自外币资本金、外币资产与负债错配、外币利润等经营上难以避免的外汇头寸。交易性敞口主要来自外汇交易业务(含黄金)所形成的外汇敞口。 对于结构性外汇敞口,本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尽量匹配各币种借贷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对于无法完全匹配部分可能选择通过外汇市场来对冲。对外币资本金等结构性敞口的汇率风险,本公司主要通过提高外币资金运用水平,实现外币资本金的保值增值。对于交易性外汇敞口,本公司通过设定风险敞口和止损限额来管理交易性汇率风险。 2010年,本公司制定了《市场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系统地规定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流程等基本框架,进一步明确了本公司市场风险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管理架构的根本要求。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的操作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主要包括由人员的因素引起的风险、由程序及操作流程的不恰当引起的风险、由IT 系统故障引起的风险。外部风险主要包括外部突发事件引起的风险。 本公司致力于中后台组织体系的流程优化,进一步明确了操作风险的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从而为提高操作风险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创造了条件。本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下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以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契机,全面提升本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目前已经按照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相关监管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信息科技、危机灾备、外包活动等操作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制度,并形成了相应的评价和报告机制,在完善本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科学、及时地识别、计量、监督和控制操作风险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是2010年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本公司在持续推进新核心系统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现有核心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并组织了必要的灾备和应急演练,以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稳定运行。本公司的内审部门也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在信息科技方面的内审职能,形成了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未能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取融资或将资产变现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本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实现对主要业务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充分识别、有效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力求实现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保证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对外支付。 本公司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与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整体管理有关的政策及策略,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具体实施。2010年,本公司强化了总行集中管理调动资金的能力和系统内资金调度管理的水平,通过优化负债结构,提高存款稳定性,降低期限错配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了有效地管理。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依存度等结构性流动性指标均比年初明显提高。 (五)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情况 2010年是本公司新资本协议项目进入实施的第一年。目前各项目正在按预期计划稳步有序推进。其中:法人客户评级体系开发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已完成客户评级模型的开发与评级管理的制度设计;债项评级体系已完成总体框架设计;零售内部评级项目已全面启动,市场风险项目完成总体框架与相关规划设计,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也已全面启动。 (六)反洗钱 2010年本公司的反洗钱工作得到扎实推进。通过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关操作流程,为反洗钱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同时,强化了反洗钱团队的建设与培养,形成了不同层级的反洗钱团队培养机制,建立了反洗钱专家库,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另外,加强了对重点业务与产品的研究,及时针对最新的风险点发布风险提示。通过上述措施,全行的反洗钱工作已处于同业的先进水平。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和可转债变动情况 4.1.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自股票上市之日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一直维持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公众持股量。 4.1.2 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万股)
4.1.3 可转债变动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3号)核准,于2003年2月27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40亿元,并于200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债于2003年8月27日进入转股期,至2008年2月26日停止转股并摘牌。截至2008年2月26日收盘,已有3,999,671,000元本公司发行的“民生转债”(100016)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民生银行”(600016),全部累计转股股数为1,616,729,400股(含送增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17%;尚有329,000元的“民生转债”未转股,占民生转债发行总量的0.008%,该部分民生转债已于2008年2月26日到期还本付息。 4.2 股票发行及上市情况 4.2.1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本公司于2000年11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2009年11月26日,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321,706,000股成功上市。2009年12月18日,本公司以每股9.08港元价格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配售H股117,569,500股。在扣除佣金及交易所税费后,募得资金折合人民币267.50亿元。本次H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共计22,262,277,489股。 4.2.2 报告期内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2,262,277,489股,报告期内本公司实施2009年利润分配,共计送红股4,452,455,498股。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6,714,732,987股。 4.2.3 内部职工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4.3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3号)核准,于2003年2月27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40亿元,并于200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已分别刊登于2003年2月21日和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可转债于2003年8月27日进入转股期,至2008年2月26日停止转股并摘牌。截至2008年2月26日收盘,已有3,999,671,000元本公司发行的“民生转债”(100016)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民生银行”(600016),全部累计转股股数为1,616,729,400股(含送增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17%;尚有329,000元的“民生转债”未转股,占民生转债发行总量的0.008%,该部分民生转债已于2008年2月26日到期还本付息。 4.4 公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及混合资本债券发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准予字[2006]第3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18号的批复,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20亿的金融债券。本次金融债券分别于2006年及2007年共分两期发行。其中,2006年发行了合计100亿元金融债券,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为2.88%;至2006年5月22日,合计100亿元金融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帐户,本期金融债券发行募集完毕。至2009年5月22日,本公司已将2006年发行的100亿元金融债券到期全部兑付完成。 本公司2007年发行了合计120亿元金融债券,其中债券期限为3年的金融债券6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的金融债券60亿元,期间发行人无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均为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上一付息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个人存款利率;其中3年期浮动利率品种初始发行利率为3.67%,当前基础利率为3.06%,初始基本利差为0.61%,起息日为2007年6月22日,到期日为2010年6月22日,每年付息一次;5年期浮动利率品种的初始发行利率为3.82%,当前基准利率为3.06%,初始基本利差为0.76%,起息日为2007年6月22日,到期日为2012年6月22日,每年付息一次。至2007年6月22日,合计120亿元金融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经全部划入本公司帐户,本期金融债券发行募集完毕。至2010年6月22日,本公司2007年发行的60亿元3年期金融债券已到期并全部兑付完成。 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4]59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4]第159号)批复,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私募发行了总额为58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其中,固定利率债券为43.15亿元,发行利率为5.1%;浮动利率债券为14.85亿元,发行初始利率为4.65%(基准利率2.25%+基本利差2.4%)。浮动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其利率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期限为10年期,每年付息一次。至2004年11月8日,58亿元次级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次级债券发行募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5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公司附属资本。2009年11月2日,本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将该期58亿元次级债券全部赎回。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5]112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第309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私募发行了总额为14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全部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期限为10年期,其中本公司有权在第5年末行使一次赎回权,初始发行利率为3.68%,如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则后5年债券利率在前5年初始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0BP,每年付息一次。至2005年12月26日,14亿元次级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次级债券发行募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1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公司附属资本。2010年12月23日,本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将该期14亿元次级债券全部赎回。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6]第27号)和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80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43亿元人民币的混合资本债券,本次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15年期,在本期债券发行满10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公司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分成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个品种,其中固定利率发行33亿元,初始发行利率为5.05%,如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则后5年债券利率在前10年初始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0BP。浮动利率债券发行10亿元,浮动利率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初始基本利差为2%,如果本公司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则从第11个计息年度开始,每个计息年度基本利差为在初始基本利差基础上提高100BP。至2006年12月28日,43亿元混合资本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债券发行募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4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公司附属资本。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9]第8号)和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6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混合资本债券,本次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15年期,在本期债券发行满10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公司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分成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个品种,其中固定利率发行33.25亿元,初始发行利率为5.70%,如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则后5年债券利率在前10年初始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0BP。浮动利率债券发行16.75亿元,浮动利率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初始基本利差为3%,如果本公司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则从第11个计息年度开始,每个计息年度基本利差为在初始基本利差基础上提高300BP。至2009年3月26日,50亿元混合资本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债券发行募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5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计入公司附属资本。 本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4]第 15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0]第 31 号)的批复,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循环发行了总额为58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全部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发行的次级债券期限为10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期债券发行满五年之日起至到期日期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公司有权按面值一次性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初始发行利率为4.29%,每年付息一次。至2010年6月17日,58亿元次级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次次级债券发行募集完毕。根据有关规定,5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计入本公司附属资本。 4.5 股东情况 4.5.1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注: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公司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4.5.2 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它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 根据本公司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以及就本公司所知,于2010年12月31日,下列人士(本公司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在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以下权益:
* 就本公司所知,上述股份数目反映各有关主要股东于2010年12月31日的权益,但相关股份数目并未申报于这些主要股东填报的申报表格内,因为彼等的权益的更新额度未构成须根据证劵及期货条例而予以申报。 附注: 1. 该1,891,893,763股A股包括由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558,306,938股A股及由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1,333,586,825股A股。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乃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其45.7%已发行股本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分别持有其25%及75%已发行股本。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558,306,938股A股及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333,586,825股A股的权益。同时,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亦被视为于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333,586,825股A股中拥有权益。 2. 李巍女士为刘永好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女士被视为拥有刘永好先生于本公司拥有的1,891,893,763股A股之权益(刘永好先生之股份权益载于本年度报告「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一节内)。 3. 刘畅女士持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见上文附注1)36.35%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女士被视为拥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公司拥有的1,891,893,763股A股之权益。刘畅女士乃刘永好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女儿。 4. 上表所列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李巍女士及刘畅女士所拥有的1,891,893,763股A股权益,乃是同一笔股份。 5. Morgan Stanley 因拥有下列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视作持有本公司合共236,925,950股H股之好仓及224,378,218股H股之淡仓: 5.1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持有本公司157,849,786股H股好仓及146,151,427股H股淡仓。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为Morgan Stanley UK Group的全资子公司,而Morgan Stanley UK Group则为Morgan Stanley Group (Europe)的全资子公司。Morgan Stanley Group (Europe)的98.3%权益由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 而后者为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的全资子公司。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由Morgan Stanley及Morgan Stanley Domestic Holdings, Inc.分别持有90%和10%权益。Morgan Stanley Domestic Holdings, Inc.乃被Morgan Stanley Capital Management, L.L.C. 全资拥有, 而Morgan Stanley Capital Management, L.L.C.是Morgan Stanley的全资子公司。 5.2 Morgan Stanley & Co. Inc.持有本公司39,812,594股H股好仓及39,093,621股H股淡仓。Morgan Stanley & Co. Inc.为Morgan Stanley的全资子公司。 5.3 MSDW Equity Finance Services I (Cayman) Limited持有本公司39,031,170股H股好仓及39,031,170股H股淡仓。MSDW Equity Finance Services I (Cayman) Limited为MSDW Offshore Equity Services Inc.的全资子公司,而MSDW Offshore Equity Services Inc.则为Morgan Stanley的全资子公司。 5.4 Mitsubishi UFJ Morgan Stanley Securities持有本公司130,200股H股好仓。Mitsubishi UFJ Morgan Stanley Securities的40%权益由Morgan Stanley Japan Holdings Co., Ltd.持有,而Morgan Stanley Japan Holdings Co., Ltd.乃Morgan Stanley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5.5 Morgan Stanley Capital (Luxembourg) S.A.持有本公司102,200股H股好仓。Morgan Stanley Capital (Luxembourg) S.A.的93.75%权益由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持有,而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乃Morgan Stanley的间接全资子公司(见上文附注5.1)。 5.6 Morgan Stanley Capital (Cayman Islands) Limited持有本公司102,000股H股淡仓。Morgan Stanley Capital (Cayman Islands) Limited为Morgan Stanley的全资子公司。 除于上文以及于「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证券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一节内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它人士于2010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以下为“好仓”、“淡仓”及“相关股份”的含义: ——节录自《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概要——权益披露 “好仓”,如你对股份本身持有权益,包括透过持有、沽出或发行金融文书(包括衍生工具)而持有权益,并因而具有例如以下的权利与责任,你便属于持有“好仓”: (1)你有权购入相关股份; (2)你有责任购入相关股份; (3)如相关股份价格上升,你有权收取款项;或 (4)如相关股份价格上升,你有权避免或减低损失。 “淡仓” ,假如你根据证券借贷协议借入股份,或持有、沽出或发行金融文书(包括衍生工具)而具有例如以下的权利与责任: (1)你有权要求另一人购入相关股份; (2)你有责任交付相关股份; (3)如相关股份价格下降,你有权收取款项;或 (4)如相关股份价格下降,你有权避免或减低损失。 ——节录自《披露权益表格——填写表格的指令及指示》: “相关股份” 是指根据衍生工具 (包括例如期权、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票据) 可能需交付予你或由你所交付的股份,以及包括使用来厘定衍生工具的价格或价值的股份。 4.5.3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股东的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于2010年12月31日,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4.5.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5.5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于2010年12月31日,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机构情况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注: 1、2010年4月1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聘任段青山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吴透红女士不再担任财务总监一职;2、2010年8月1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聘任邢本秀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独立非执行董事梁金泉为中管干部,依据中纪委(2008)22号文精神和个人要求,未领取2010年度董事薪酬; 4、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5.2 员工、机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职员工人数31,454人,其中本公司员工30,931人,附属机构员工523人。本公司员工按专业划分,管理人员3,171人,市场人员14,690人,专业技术人员13,070人。员工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为28,046人,占比91%。本公司另有退休人员61人。 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在全国30个城市设立了30家分行,在香港设立1家代表处,机构总数量为509个。 报告期内,本公司南宁分行顺利开业。 报告期末,本公司机构主要情况见下表:
注: 1、机构数量包含总行,分行、分行营业部、二级分行、支行和代表处等各类分支机构。 2、总行员工数包括地产金融事业部、能源金融事业部、交通金融事业部、冶金金融事业部、贸易金融部、信用卡中心、金融市场部等事业部的员工数。 3、地区间调整为辖内机构往来轧差所产生。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1 总体经营情况 2010年,本公司积极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深入贯彻落实董事会“民营企业银行”、“小微企业银行”、“高端客户银行”的三个战略定位,围绕着“特色银行”、“效益银行”的经营目标,全面推进战略发展。同时深化事业部改革,加快业务结构优化和调整,有效提升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一)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业务收入结构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176.88亿元,比上年增加55.80亿元,增幅46.09%。2010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47.68亿元,同比增长30.21%,其中净利息收入458.73亿元,同比增长42.29%,净非利息收入88.95亿元,剔除上年海通股权处置因素后同比增长80.8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率为15.13%,比上年提高4.04个百分点。 (二)资产负债业务协调发展,战略业务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237.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973.45亿元,增幅27.86%;客户存款总额14,169.3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90.01亿元,增幅25.62%;贷款和垫款总额10,575.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45.92亿元,增幅19.77%。作为全行战略转型的小微业务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和发展,报告期末,本公司商贷通贷款总额达到1,589.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41.77亿元,增幅254.81%。 (三)严格控制资产质量,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升 本集团继续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加强信贷资产管理,强化重点业务的监测和风险预警。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73.3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58亿元;不良贷款率0.69%,比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70.45%,比上年末增加64.41个百分点。 (四)加强成本控制,成本收入比水平持续改善 本集团通过加强成本管控,提升运营效率,成本收入比持续改善。报告期内,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39.48%,比上年下降2.69个百分点,如剔除上年海通股权处置因素,则比上年下降8.25个百分点。 6.1.2 主要业务回顾 (一)公司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司业务紧密围绕全行战略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发展需要,以实施资本约束下的集约化经营为主线,积极主动应对经营环境和形势变化,努力转变经营方式,发展新市场,拓宽客户面,强化产品解决能力,优化信贷资产经营,在发展中持续推进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和收益结构调整。 1、公司贷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司信贷业务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及全行发展战略转型需要,以控总量、调结构、稳质量、增效益为工作目标,把握国民经济企稳向好带来的市场机会,合理控制信贷增量及投放节奏,调整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整体收益水平上升,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公司贷款余额(含贴现)7,761.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80.65亿元,增幅8.09%;公司一般贷款余额7,505.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53.47亿元,增幅11.16%;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司贷款平均利率为5.82%,比上年提高0.49个百分点;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公司贷款不良贷款率0.84%,比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 在信贷业务方面,本公司主要经营策略和措施包括: 一是大力推进民企战略实施,致力于培养民营企业战略合作客户,为业务发展转型和综合收益水平提升奠定基础。 贯彻落实“民营企业银行”定位,培育建立一批适应公司业务发展转型需要、与本公司地位对等、双方共同成长的战略合作客户,探索融资与融智相结合的“1+2+N”金融管家服务模式,以此带动和扩大民企客户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民企客户业务占比与服务深度。报告期内,与全国工商联、民间商会、行业协会的合作联动,批量化选择、开发优质民企客户,在总行及经营机构两个层面共同选择战略合作民企目标客户461户,分批次、逐户组建金融管家服务团队,结合客户发展战略及需求制定全面金融服务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向民企客户(含中小,下同)投放贷款3,474.15亿元;报告期末,本公司有余额民企贷款客户8,192户,一般贷款余额3,886.3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92.80%和34.58%;对公业务板块中,有余额民企贷款客户数、民企一般贷款余额占比分别达到79.03%和51.78%。 二是持续推动新市场、新客户开发,不断夯实客户基础,有效降低客户信贷集中度,持续优化公司客户结构。 报告期末,本公司有余额的一般贷款客户数达到10,300余户,比上年末增加3,800余户,增长58.91%,户均一般贷款余额由上年末的1.05亿元下降至0.73亿元,客户结构日趋优化。 三是灵活运用票据、银团等信贷产品组合和综合信贷经营手段,稳步提升信贷收益水平。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开展信贷资产转让、发展银团贷款等将本公司融资与他行融资相结合,满足重点客户大额项目融资需求,报告期内,银团贷款发生额198.80亿元,信贷资产卖断业务发生额270.75亿元。同时,本公司综合使用商业票据、贸易融资满足客户一般性贷款需求。票据业务方面,持续开展票据产品与服务创新,在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和融资成本的同时,有效提升本公司业务收益水平。报告期内,贴现资产收益率达到8.42%,较上年同期增加5.04个百分点;实现票据利差收入41.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 四是鼓励实体经济新增投放,严格限制“两高一剩”行业、政府信用类业务及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贷款,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贯彻落实国家产业金融政策要求,积极探索绿色信贷及新兴战略行业业务发展模式,加大环保产业、新能源行业信贷投放,通过设定贷款限额的方式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及政府融资平台信贷增长。本公司政府信用类业务由总行集中管控,全行按统一的准入标准,由总行公司银行部实行项目预审制度,严格控制、淘汰行政层级低、综合财力弱、抵押措施不足的授信项目,并通过组建内部银团贷款的方式实现该类业务资源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减少经营机构基于各自利益的低效投放行为。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增政府信用类业务,为防范存量业务风险,本公司强化贷后管理,对政府信用类业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检查,对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的综合财力予以评估,根据贷款项目是否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第一还款来源实行分类处理,目前尚未发现异常情况,资产质量稳定,整体风险可控。 2、公司存款 报告期内,针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监管新规对商业银行传统的“以贷引存”负债业务模式的影响,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存款立行”工作方针,从强化内生性存款增长机制入手,一手抓基础客户培育,通过开发新客户,优化结算服务,做大客户结算业务份额带动存款增长;一手抓产品和服务带动,通过交易融资,包括动产融资、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票据及现金管理等业务,服务并管理客户现金流,构建存款可持续增长基础。 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公司存款余额11,798.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94.65亿元,增幅26.81%;2010年公司存款平均成本率1.52%,比上年降低0.10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建立可持续的负债业务增长机制,重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发展新客户。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存款客户58,700余户,带来新增存款1,999.06亿元,占对公存款增量的80.13%,新客户对负债业务增长贡献较大;期末有余额的对公存款客户数量达到17.55万户,比上年末增长21.71%。不断扩大的客户基础,为本公司持续实施结算服务带动存款增长策略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大力推动交易融资业务发展。交易融资业务能够在整合客户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资源进行融资的同时,为主办银行带来现金管理及未来现金流管理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发展交易融资业务作为建立负债业务内生性增长机制的重要手段,并将交易融资有效客户培育和交易业务量增长作为交易融资业务发展的首要目标。报告期内,本公司交易融资业务取得跨越式增长,交易融资业务累计发生额3,468.33亿元,各类融资余额1,351.26亿元,有效客户数4,096户,实现保证金及结算存款余额1,079.56亿元,累计发生额、有效客户数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6.79%、156.00%,更为重要的是,本公司交易融资业务已由客户单点营销开发转为批量化营销开发,在冶金、服装、白酒、焦炭、油品、汽车等产业链上初步形成区域及行业竞争优势。本公司相信,随着交易融资业务规模扩大、有效客户扩展,本公司在客户服务和同业市场的比较竞争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交易融资业务对负债业务的推动作用将会持续显现。 3、公司非利息收入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加快公司业务经营转型,把发展中间业务与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除继续强化传统中间业务服务外,重点围绕新兴市场投行业务、托管及年金业务进一步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优化业务流程,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 新兴市场投行业务方面,本公司把民企战略实施、客户咨询及财务顾问业务与新兴市场投行业务结合起来,在初步建立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构性融资、资产管理为核心的新兴市场融资产品体系的基础上,为客户特别是民企战略客户提供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全面金融服务,进一步丰富咨询及财务顾问业务的服务内涵,扩展中间业务渠道。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大新兴市场投行业务营销推动,进一步规范业务管理及作业模式,细化服务内容,初步建立新兴市场投行业务内部保荐人团队。 资产托管业务方面,本公司对外实施“多元化+精品化”发展战略,推进托管产品结构的优化,对内积极实践“托管+代销”交叉销售模式,深化内部资源整合,重点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理财、基金一对多等证券类托管业务,同时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拓展私募基金、保险债权、银行理财、交易资金等新型托管业务,并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资格。报告期末,本公司托管(含保管)资产规模折合人民币2,081.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1.00%;实现托管业务收入1.92亿元,同比增长69.91%,实现了托管业务规模与效益的协调发展。 企业年金业务方面,本公司从战略高度重视企业年金业务发展,加大全行资源整合力度,实施目标市场细分策略,鼓励营销模式与产品创新,以重点产品带动全行企业年金业务增长。报告期末,本公司管理年金账户61,541户,比上年末增长49.77%,年金基金托管规模31.8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2.32%。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司业务板块中间业务快速增长,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2.85亿元,同比增长82.05%,占全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67.08%。在总量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依托于新兴市场投行业务的新型财务顾问收入、贸易融资及交易融资手续费收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手续费收入、托管及年金中间业务收入成为下一步中间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渠道。 4、事业部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各事业部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营环境,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实施结构调整,探索新兴市场业务,努力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各项业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持续向好。在《北大商业评论》杂志社和中国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大转型时代的管理创新---第四届中国管理学院奖颁奖大会”上,本公司因成功开展事业部改革所取得的优良业绩而被授予“综合金奖”。 (1)地产金融事业部 报告期内,地产金融事业部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和企业的运行监测,适时调整授信业务标准,强化贷后动态监控,有效防控潜在风险,确保资产质量的稳定提升。同时,积极构建合理的客户体系,与一批全国性知名品牌开发商建立集团化战略合作,与一批深耕本地的优质房企实现长期合作,主动把握发展机遇。此外,地产金融事业部积极发挥事业部专业优势,成功办理房地产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牵头银团、中期票据主承销等高收益业务,各项业务实现低风险、高收益下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地产金融事业部被地产界主流媒体——财讯传媒(HK00205)旗下《地产》杂志授予“地产金融领军者”称号,并蝉联专业刊物《首席财务官》2010年度“最佳行业金融服务奖”。 报告期末,地产金融事业部存款余额534.96亿元,一般贷款余额1,005.5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2.71%和36.45%;不良贷款率1.50%;实现中间业务收入8.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64%。 (2)能源金融事业部 报告期内,能源金融事业部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经营风险和资本管理为基本点,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在深入研究产业发展态势基础上,积极甄别潜在风险,主动挖掘商业机会,加快退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不达标的客户,重点立足煤炭资源重点区域,大力发展以煤炭采掘业为主的产业链融资,以产品创新与综合化金融服务巩固一批优质客户群,奠定各项业务低风险、高效益、快增长的坚实基础。报告期内,能源金融事业部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共12只,共121亿元,合作办理融资租赁27.50亿元,业务结构调整效果明显。 报告期末,能源金融事业部存款余额421.69亿元,一般贷款余额931.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2.15%和0.96%;不良贷款率为0%;实现中间业务收入3.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26%。 (3)交通金融事业部 报告期内,交通金融事业部持续推进“融入式”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强化总部统筹规划和管理职能,构架强有力的金融产品研发和营销支持平台,进一步明确铁路、汽车、船运、公路、航空五大子行业线,以大客户为核心,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以量身度制的金融产品与综合化服务锁定客户需求,全面贯彻业务专业化、标准化和差异化等要求。 其中,汽车板块以“建店融资”产品为核心的“经销商金融支持计划”迅速起步,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口碑。报告期内累计投放“建店融资”贷款50多亿,综合利率达到基准上浮35%以上,带动中间业务收入1.5亿元;同时针对汽车领域内20家战略合作伙伴启动“金融管家团队”方案。铁路供应链融资模式正扎实落实,铁路集运站等新商业模式正完善成型。船运板块在“船生船”业务、“租约融资+分离交易贷款”业务的带动下,立足沿海航运市场复苏,取得较大发展。 报告期末,交通金融事业部存款余额387.38亿元;一般贷款余额450.7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39%;不良贷款率降为0%;实现中间业务收入4.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69%。 (4)冶金金融事业部 报告期内,冶金金融事业部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灵活应对外部压力,始终围绕民营核心客户群建设这一中心工作,一手抓商业模式创新,依托大型生产商、大型监管商、大型贸易商集团、交易市场(含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批量开发核心厂商的上下游贸易商,报告期内冶金类贸易金融业务结算量超过360亿元,客户基础不断夯实;一手抓质量效益提升,以产业链开发、新兴市场投行业务为着力点,针对金属矿采选企业等重点客户,不断推进业务结构和收益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下转B1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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