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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1-00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在杭州纳德酒店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委托出席1名。出席人员:管大源先生、孔令智先生、程捷先生、李旭华先生、陈贵樟先生、陶久华先生(独立董事)、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杨贵鹏先生(独立董事),委托出席人员:副董事长沈志军先生因公务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程捷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3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管大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金额为268,764,169.76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期初金额-328,439,517.7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9,675,348.00元。

  因公司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1年度第一次会议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定: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鉴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将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北京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结果,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在物业服务方面的关联交易,能够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能够增加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关联方对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够使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拓展公司业务,稳健公司经营;公司利用关联方作为设备采购平台,采购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能够达到优化成本的目的。因此,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将继续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的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根据2010年度公司支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的标准,确定2011年度支付该所审计费用仍为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不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已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且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持实质和形式上的双重独立,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议机构,支付其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上述事宜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经营性土地。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对子公司(仅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项目公司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不含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对单个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以项目公司购买的经营性土地金额为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十、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阶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尤其是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分在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1-00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1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11年3月25日在杭州纳德酒店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分别为:鲁永明、刘晓宇、张凌晨。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鲁永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1、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相关财务数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1-12月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2010年度报告全文和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三、《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四、《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金额为268,764,169.76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期初金额-328,439,517.7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9,675,348.00元。 2010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意见:因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五、《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持续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各下属子公司与交易方已经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监事鲁永明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2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公司将继续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的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根据2010年度支付该所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确定2011年度支付其财务审计费用仍为50万元人民币,公司不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监事会意见:鉴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已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且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保持实质和形式上的双重独立,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该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议机构,并支付50万元人民币的年度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各个经营环节,具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内控制度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建立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票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1-00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201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公司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在2010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11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预计如下:

  一、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物业、摆花、绿化等服务。

  备注:本公司子公司将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6671.78平方米商业物业和佳境天城振宁路786号300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分别租赁给关联方纳德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本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指公司控股子公司2010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款余额。此交易额为存放在关联财务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

  二、2011 年度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2011年度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公司与关联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交易额为2011年12月31日存放在该公司最高货币资金余额、及2011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关系

  ■

  2、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与关联方万向集团公司签订的《万向集团公司大楼物业服务协议》,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对办公大楼的环境卫生、水电设施维修、室内花卉摆放和室外花卉种植等提供服务与管理,万向集团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与关联方万向集团公司签订的《万向公园管理养护协议》、《万向集团二号工业园区临时绿化广场绿化设施维护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做好万向集团二号工业园临时绿化广场绿化设施维护、万向公园养护管理等,预计以上协议将继续执行,万向集团公司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与关联方万向集团公司签订的《万向路物业停车场绿化设施维护协议》期限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做好物业停车场、万向路的绿化维护工作,预计该协议将继续执行,万向集团公司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07年与关联方万向集团公司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书》期限为五年,管理费按五年分摊,万向集团公司按月支付管理费。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与关联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摆花协议》、《车库管理协议》、《协议书》,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对其提供摆花、绿化服务、车库管理、正大门处马路绿化带卫生管理等,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按月/季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与关联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万向桥南花园绿化设施维护协议》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做好万向桥南花园绿化设施等维护,预计该协议将继续执行,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与关联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停车库周围绿化维护协议》期限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做好车库周围绿化维护管理,预计该协议将继续执行,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与关联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绿化维护协议》期限为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做好其厂区内和墙外绿化及维护管理,预计该协议将继续执行,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与关联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万向路物业停车场绿化设施维护协议》期限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做好物业停车场、万向路的绿化维护管理,预计该协议将继续执行,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与关联方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摆花协议》期限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委托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摆花服务,预计该协议将继续执行,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 年与关联方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签订的《秩序维护服务协议》,委托本公司子公司负责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门卫、监控安全秩序维护和消防安全、车辆秩序维护工作,预计该协议将继续执行,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与关联方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摆花协议》期限为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对其提供摆花服务,预计该协议将继续执行,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与关联方万向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的《万向进出口公司大楼物业管理协议》、《摆花协议》,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对其办公大楼的环境卫生、水电设施维修、摆花等提供服务与管理,万向进出口有限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与关联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摆花协议》,委托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摆花服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根据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与关联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楼物业服务协议》,委托本公司子公司对综合办公楼提供管理服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与关联方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绿化工程收入40万元,合同在签订中。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与关联方纳德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6671.78平方米商业物业租赁给纳德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纳德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按季度支付租赁费用。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纳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纳德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佳境天城物业用房租赁和物业服务协议书》,将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振宁路786号300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租赁给纳德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纳德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按年支付租赁费用

  2011年度关联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经营机构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并承诺对本公司的服务定价符合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并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为满足公司商品房建设所需和达到优化成本,公司通过万向进出口公司和浙江大鼎贸易公司采购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进口和国产设备。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严格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在物业服务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本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增加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关联方对本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稳健经营;关联方为公司采购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进口和国产设备,是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设备采购平台及达到优化成本。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陶久华、张生久、杨贵鹏先生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在物业服务方面的关联交易,能够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能够增加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关联方对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够使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拓展公司业务,稳健公司经营;公司利用关联方作为设备采购平台,采购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设备,能够达到优化成本的目的。因此,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在201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孔令智、陶久华、张生久、杨贵鹏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1-00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

  3、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2)截止2011年4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金额为268,764,169.76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期初金额-328,439,517.7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9,675,348.00元。

  鉴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1年度第一次会议提议,董事会拟定: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6)、《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8)、《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经营性土地。

  9)、《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对子公司(仅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

  10)、《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项目公司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不含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对单个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以项目公司购买的经营性土地金额为限。

  11)、《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提案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2011年3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3、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1年4月11日8时至16时;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登记地点: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180631

  联系传真:0431-81150631

  联 系 人:刘海英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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