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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9:30 时 2.召开地点:宝鸡高新君悦国际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强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44,848,9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9%。董事长刘志强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关联股东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2,000,964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详见2011年3月9日公告,公告编号2011-007)。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⑴选举田力维为公司董事 同意44,848,928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田力维当选为公司董事。 ⑵选举雍大勇为公司董事 同意44,848,928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雍大勇当选为公司董事。 ⑶选举李忠义为公司董事 同意44,848,928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李忠义当选为公司董事。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利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股东代表监事;同意44,848,928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李利昌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前: 第一条 为维护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三款 经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陕改发[1996]100号文批复,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号[6103001002199]。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三款 经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陕改发[1996]100号文批复,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号[610300100039712]。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同意44,848,928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律师姓名:王晖、王志祥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1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在宝鸡高新君悦国际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田力维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6人,委托他人出席1人,缺席0人,独立董事白永秀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胡东山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田力维先生当选公司董事长,刘志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田力维先生,1954年出生,籍贯江苏南京,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温榆河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代总经理,现任海航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田力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田力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田力维(主任委员)、白永秀、雍大勇、周勇、李忠义; 提名委员会成员:白永秀(主任委员)、胡东山、霍学喜、田力维、雍大勇; 审计委员会成员:胡东山(主任委员)、霍学喜、白永秀、雍大勇、周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霍学喜(主任委员)、白永秀、胡东山、田力维、雍大勇。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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