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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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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0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0日,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生效,截止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生效,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单独对基金份额所分离的国泰优先与国泰进取基金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泰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创新型封闭式基金),以及1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运作期不满一年,不适合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风格相同的基金进行比较。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A股市场面临的市场环境错综复杂,上半年市场基本都处于货币政策正常化和房地产调控的紧缩格局下,股指也是振荡下行,而下半年市场在经济数据和上市公司盈利情况好于预期以及海外量化宽松的推动下出现了大幅度的反弹,但最终在通胀压力高企所引发的新一轮货币紧缩下出现了回落。在面对政策环境不确定、而谋求经济转型之路非常确定的形势下,市场选择了医药、食品饮料、商业贸易等内需消费类行业和TMT、高端制造业等成长类行业,同时放弃了金融、房地产、黑色金属等传统产业。从风格表现看,全年中小市值股票的表现要明显好于大市值股票。

  回顾全年的操作,自二月成立以来,本基金在初期保持了较为谨慎的建仓策略,主要是在二季度市场大幅回落的过程中逐步提升了股票资产配置比例,并且在随后的两个季度稳步加仓。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基本是以食品饮料、医药、商业贸易等内需防御类行业为主,在四季度末则较大幅度地增持了中游装备类企业,周期类行业中低配了化工和钢铁等行业,基本回避了房地产、煤炭、有色金属、电子元器件行业。这样的配置导致本基金在三季度末因美元贬值所引发的资源价值重估的行情中比较被动,错失了有色金属和煤炭行业的上涨行情,但全年整体看还是符合市场的结构特征。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继续重点持有盈利确定性高、估值合理、行业内竞争力强的公司。

  反思全年管理工作的得失:“得”是在于对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了较高的敏感度,自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后就始终对调控的严峻性和持久性保持了清醒的认识,而在10月份通胀压力开始明显加大时也没有被当时市场乐观的气氛所麻痹,对后续央行的货币紧缩力度保持了高度警惕,从而在四季度冲高回落的过程中比较主动。“失”是在于对符合经济转型方向以及政府重点投资领域的行业与公司参与力度不够,过于注重短期的估值风险,同时低估了其长期的成长空间导致本基金错过了很多成长股的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2010年度净值增长率为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2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在“控通胀”和“保增长”之间的博弈会是贯穿全年的主线条,虽然上半年紧缩政策压力仍然巨大,但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仍然较为强劲,且目前A股市场的估值水平还是处于较低的水平,所以本基金对全年A股市场持谨慎乐观的态度。而在投资过程中需要关注几方面的变化,包括:全球经济复苏的进度和美国量化宽松所引发的资金流;信贷的控制力度以及通胀的演化路径;房地产调控措施所产生的具体效果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程;资本市场的融资进程和数量。行业方面将继续重点配置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内需消费类行业和机械装备类行业。个股方面将更多地选择能够通过产品或服务的自我更新替代来实现内涵式增长的企业,以及具备行业整合能力的优势企业,回避那些还主要依靠产能扩张进行简单外延式扩张的传统加工制造企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40元,基金份额总额843,104,538.41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0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巴立康,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骏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1295号《关于核准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42,970,017.67元(其中场内募集人民币496,056,000.00元,场外募集人民币346,914,017.6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0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43,104,538.41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34,520.74份,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1: 1比例份额分离为国泰估值优先基金份额421,553,139.14份和国泰估值进取基金份额421,551,399.27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认购份额自动按1:1的比例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估值优先基金份额”)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估值进取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在封闭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估值优先基金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在优先分配估值优先基金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本基金的剩余净资产分配予估值进取基金份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0]第7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499,850,646.00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其中估值优先基金份额为249,926,180.00份,估值进取基金份额为249,924,466.00份)。在封闭期内,估值优先与估值进取两类基金份额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和交易。初始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二级市场投资者可以在市场内单独交易估值优先或者估值进取份额。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封闭期内本基金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10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0%-4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2010年11月1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将优先类基金份额、进取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分别由估值优先、估值进取变更为国泰优先、国泰进取。变更后的基金简称于2010年11月18日起正式应用。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0年2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7.4.4.8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单独对国泰优先与国泰进取基金份额进行收益分配;在封闭期届满,按照本基金关于封闭期末收益分配规则与封闭期末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约定,单独计算出估值优先与估值进取份额各自的份额净值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实现应得收益。

  7.4.4.11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a)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本基金采用的行业指数为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

  (b)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c)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1日发布的公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63号文批准,公司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30%的股权转让给意大利忠利集团。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1.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的总份额指本级别基金的份额总额。

  2.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会计期间认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办理,适用费率为1,000.00元/笔。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泰优先

  无。

  国泰进取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833,574,634.51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34,096,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对于持有的重大事项停牌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级于停牌期间从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并于复牌后从第二层级转回第一层级。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场内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国泰优先

  ■

  注:以上信息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前一百名持有人名册编制。

  国泰进取

  ■

  注:以上信息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前一百名持有人名册编制。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封闭期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三年期末对应日止。封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0年4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梁之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梁之平先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0]472号文)。

  2010年9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余荣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余荣权先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0]1198号文)。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经证监会审批,晏秋生任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改聘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80,000.00 元,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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