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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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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在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现场出席八名,独立董事李民斌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王友三先生代为出席及表决;公司监事五名、高管人员五名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友三先生、施鹏飞先生、李民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审计报告》;

  本报告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37,652,291.2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998,907,577.9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13,765,229.12元,扣除上年应付普通股股利人民币140,000,000元及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人民币840,000,000元,扣除上年分配的特别股股利人民币784,000,000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58,794,640.04元。

  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2,694,588,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3.4元(含税)分配,共派发股利916,159,920元。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金风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编号2011-006)。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的公告》(编号2011-007)。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友三先生、施鹏飞先生、李民斌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完成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金风科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整套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各项工作均以内部控制目标为指导,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经核查,2010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执行良好,我们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董事会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较为真实、客观。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金风科技2010年度报告》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金风科技2010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11-008)。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关于增资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11-009)。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发展规模及盈利模式,为建立高效、规范、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公司将组织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建立集团管理模式,将集团管理职能与风电整机制造的经营职能剥离;

  2、将风电整机制造业务视为独立经营的战略业务单元实施管理,承担集团赋予的战略性目标和独立的经营责任;

  3、将各项新兴业务中成规模、具有发展潜力的业务均设置为战略业务单元实施管理,承担集团赋予的战略性目标和独立的经营责任;

  4、根据管理需要,原常务副总裁更名为高级副总裁。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10亿、期限为自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日有效的综合授信,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将以银行最终核定数额为准。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向各银行申请办理如下综合授信业务: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9.15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循环额度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含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保理、贴现、固定资产贷款等产品;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贷款(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贷款展期、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包括信用证、国内信用证)、资金业务、贴现、信贷证明、保理等融资业务;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理、贴现、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境外项目融资等产品。

  5、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6亿元的各类信贷业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融资业务。

  6、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包括贷款、银行保函、银行承兑业务;

  7、向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暨北京管理部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集团授信业务,包括贷款、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理、国内信用证、国内代付等业务品种。

  8、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集团授信业务,包括银行保函、外汇远期交易业务。

  9、同意金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美元1亿元,用于银行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业务、汇票承兑、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进口融资、外汇相关等业务。

  10、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账、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公告》(编号:2011-010)。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王友三先生、施鹏飞先生、李民斌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经常性的通过各种方式关注和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年审工作中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既定的工作计划很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在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审计报告》;

  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项目计划,无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五、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公司此次变更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投至江苏大丰海上风电机组研发与制造基地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需要,且此次变更只是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投资方向未发生变化。同意该事项。

  六、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金风科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整套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各项工作均以内部控制目标为指导,严格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经核查,2010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执行良好,我们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董事会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较为真实、客观。

  七、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0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0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九、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议案》;

  十、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6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453号)核准,公司于2007年12月13日、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6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44,663,841.7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12月19日出具的五洲审字(2007)8-622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总额1,529,705,800.00元,具体如下:

  (一)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1,489,705,800.00元,其中:

  1、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的402,413,900.00元;

  2、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87,291,900.00元。

  (二)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中尚有4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0年9月2日,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自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日(2010 年10 月13 日)起六个月。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4,958,041.73(不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及内蒙古金风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包头开发区支行开立的专用帐户因帐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均已销户。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余额共计人民币268,224,102.66元,帐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68,224,102.6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多53,266,060.93元, 差异原因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垫付尚未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支出的募集资金共计40,288,072.49元,募集资金利息12,977,988.4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报告期内个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有一定滞后,资金投入计划相应变化,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如下调整:

  (一)部分尚在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机组研发和制造基地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规划,公司拟在江苏大丰建设海上风电机组研发和制造基地,鉴于南京与大丰距离较近,公司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江苏大丰海上风电机组研发和制造基地项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2545.41万元,结余8960.97万元将全部投入江苏大丰海上风电机组研发和制造基地项目。

  3.0MW混合传动永磁风力发电机组研制:2010年第一台样机实

  现并网发电,进入试运行阶段,2010年上半年完成机组改进设计,目前正在制造第二批样机。

  6MW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研制:2010年完成机组总体设计报告,基本完成发电机的详细设计,计划2011年底完成机组所有零部件的详细设计及试制,2012年安装一台陆地样机。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时间进度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友三先生、施鹏飞先生、李民斌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金风科技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

  金风科技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较为规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金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金风科技2010年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金风科技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项目计划,无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4,466.38万元,是除去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外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表中报告期内实现效益项目情况: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内蒙古兆瓦级永磁直驱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及新疆兆瓦级风电机组产能扩建项目数为净利润;各研发项目收益无法单独计量,体现在公司整体业绩中;风电场开发与销售项目收益中,金风达茂国产示范风电场项目为2010年12月实现股权转让的净收益。

  (3)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8,970.58万元,其中6MW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研制项目完成投资636.76万元计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7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

  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调整概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南京金风科技有限公司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简称“南京金风项目”)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A股募集资金11,506.4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545.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8961万元;其中H股募集资金5500万元尚未投入,结余募集资金5500万元。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等状况,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金风项目变更为江苏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大丰海上风电机组研发和制造基地项目”(简称“江苏金风项目”),并将南京金风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4,461万元转投至江苏金风项目。

  江苏金风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3亿元,新增3.6MW及6MW背靠背实验台;扩建厂房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厂房设计标准达到6.0兆瓦及以下系列风电机组整机的生产条件,形成年产45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的生产能力。

  公司拟增资江苏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额为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分别是A股募集资金8961万元人民币、H股募集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15,539万元人民币。鉴于公司已将A股募集资金投资至南京金风项目,本次调整将首先减少南京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961万元人民币。

  完成增资后,江苏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91,500万元人民币。

  本项变更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保荐人意见:

  金风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金风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还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变更由江苏南京变更至江苏大丰,项目建设性质未发生变化,只是实施地点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总体产能布局,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金风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综合考虑了目前市场需求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江苏大丰基地是公司海上研发与制造基地,是对公司目前产能布局的重要补充,具有积极意义,且本次变更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上述事项。

  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南京兆瓦级风电机组产业化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转投至江苏大丰海上风电机组研发与制造基地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需要,且此次变更只是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投资方向未发生变化。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9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金风国际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国际”)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地为香港,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是金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经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H股发行所得的募集资金用于拓展国际市场及相关推广活动。

  公司募集资金已到位,拟增资14.8亿港元至金风国际用于风机国际销售、风电场的开发建设、铺底流动资金及各项费用支出,增资后,金风国际注册资本增至15亿港元,仍为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

  2011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该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风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

  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国际化是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本次增资意在增强金风国际的资本实力,为拓展国际市场提供资金保障。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0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

  2、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金风天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天运风电(北京)物流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基本情况

  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陆续开展,为节约财务费用、降低风险,加强资金管理,公司计划由金风科技为子公司代为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出具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代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金风天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天运风电(北京)物流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用于风电场项目设备销售及运输的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保证等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等),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日公司代上述子公司出具的上述保函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保函期限五年(含)以内)。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2月

  注册资本:9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钢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配件;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配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备安装。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23,459.85万元,净资产144,319.09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480,369.53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5,100.18万元。

  2、北京金风天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志刚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北京金风天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1610.10万元,净资产543.08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303.21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43.34万元。

  3、天运风电(北京)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

  注册资本:14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般经营项目: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汽车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专项许可的项目);销售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包装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维修(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运输代理服务。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天运风电(北京)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9,559.53万元,净资产3,941.91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4,622.61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492.14万元。

  4、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9月

  注册资本: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武钢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83.3%的股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1,952.32万元,净资产13,319.44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42,322.86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188.1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5年以内

  担保金额:16亿,该担保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4%,占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70%。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15亿元,占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8%,占201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55%。其中包括对子公司担保6.94亿元。

  本次16亿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15亿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42%,占201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25%。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友三先生、施鹏飞先生、李民斌先生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该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金风科技的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已正常运作,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向银行申请办理各类保函业务,为节约财务费用、降低风险,本次董事会同意金风科技为子公司代为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可简化相关申请及审批程序,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项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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