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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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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3版)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附:1、公司章程拟做如下修改:

  ■

  2、赵丽丽女士简历:

  赵丽丽,女,1975年8月出生,本科。1998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青岛地恩地贸易有限公司国际市场部副经理;2005年1月至今,历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运营总监。

  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0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1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和报告,大会拟定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起

  二、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环保产业园青岛金王工业园区内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四、会议召集人: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六、会议审议议案:

  (一)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关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关易预计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为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至(十一)内容于2011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七、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1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1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二)会议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未予登记的股东,公司不能保证提供足够的座席。

  (三)会议登记地点: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事务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201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号码:0532-85718686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黄宝安 证券事务代表:杨茜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九、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打“√”;每项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0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2011年3月24日在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王竹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股东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内控是有效的。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0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32号文《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通过向社会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7.69元,共募集资金261,4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787,3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672,7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汇所验字第3-01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使用金额及余额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07年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于2007年1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协议》,并在上述银行设立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便于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子公司,且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专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08年4月2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公司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设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子公司上海芬旎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曹扬支行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三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成都芬旎贸易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航空路分行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便于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因公司与上海芬旎实业有限公司外部股东在经营理念等方面出现分歧,经公司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金王国贸将持有的上海芬旎66.67%股权转让给潍坊博瑞顿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芬旎撤消了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曹扬支行签订的三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相应股权转让款已于2009年7月27日收回于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差异说明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2255.77万元,较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1527.40万元多728.37万元。其原因为:尚有部分装修工程款409.20万元、设备款项234.69万元将在2011年根据合同规定陆续支付、利息收入84.4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变更后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即“四、变更项目情况”表中的数据。

  2、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部分即49,912,700.00元已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研发项目实施结余部分456.37万元、年产4000万件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实施结余本金2379.48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1、经公司2007年9月5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年产4000万件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宝旌国际有限公司。

  2、经公司2007年9月5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经公司2008年9月17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自建店方式调整为自建、合资、收购三种方式。

  (三)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242,672,700.00元中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部分39,912,700.0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09年9月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超出项目募集资金需求的剩余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2007年1月6日至2007年7月6日)。公司已于2007年7月5日归还。

  2、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3个月(2008年9月17日至2008年12月17日)。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12月17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中。

  3、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7月15日)。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7月15日归还募集资金帐户中。

  4、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2009年9月8日至2010年3月8日)。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8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中。

  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6个月(2010年3月18日至9月18日)。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17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中。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至2006年12月31日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1326万元,此项目原

  计划投入总额为307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预先投入的326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年产4000万件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系列产品扩建项目:至2009年12月31日已全部建设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506.52万元,其中尚有部分土地款369.16万元、工程款79.48万元、流动资金545.36万元将在2010年根据合同陆续支付。因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公司适度控制越南项目投资速度,在不影响项目实施情况下,调减了部分进口配套设备投资,至2009年12月31日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 29,785,290.61元,其中专户利息6,753,392.03元,汇兑损失762,941.70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司通过部分仪器国产化及严格控制相关费用,至2009年6月30日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2,613.63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募集资金1,613.6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56.37万元。已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至2010年12月31日已全部建设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92.60万元。其中尚有部分装修工程款409.20万元、设备款项234.69万元将在2011年根据合同规定陆续支付。本着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费用的原则,公司通过改造样品展示间、控制装修费用等方式,在不影响项目实施情况下,节省了部分费用;同时根据店面投入计划适度控制铺货进度,至2010年12月31日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未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未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完整、准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0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132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1,4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787,3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672,700.00元。

  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532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92.60万元,其中尚有部分装修工程款409.20万元、设备款项234.69万元将在2011年根据合同规定陆续支付,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至2010年12月31日已全部建设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92.60万元。本着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费用的原则,公司通过改造样品展示间、控制装修费用等方式,在不影响项目实施情况下,节省了部分费用;同时根据店面投入计划适度控制铺货进度,至2010年12月31日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

  三、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从事任何证券投资行为;公司在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12 个月内,未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也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12 个月内从事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四、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意见认为:

  公司将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出具意见认为:

  公司将国内销售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527.40万元及专户利息 84.4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一)青岛金王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主要系国内销售建设项目出现资金结余所致,该项目出现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着节约成本、严格控制费用的原则,通过改造样品展示间、控制装修费用等方式,在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下,节省了部分费用,同时公司根据店面投入计划对铺货进度进行了适度控制。

  (二)青岛金王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青岛金王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综上,保荐人对青岛金王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 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0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日常

  关联交易合同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5月1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约定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海运及空运等业务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其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服务期限为五年。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规定,现将上述交联交易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注:1、公司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租赁

  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为70万元/年和10万元/年。

  2、公司2010年度接受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运输业务服务交易金额较2010年初预计披露的300万元超额264.2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10年外销收入增加,相应的产品运输费用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交易

  1、基本情况:

  (1)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

  为602.4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青岛即墨市三里庄金王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姜颖。主要从事兴建、经营出租和出售工业园房屋等。

  (2)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颖。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服装、五金制品;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服装鞋帽。

  (3)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

  本4500万元,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法定代表人为孙金斌,主要业务为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为公司终级控股股东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终级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房屋租赁费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价格;运输快递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因办公生产需要租赁办公地、宿舍、食堂和露天货场,因业务需要由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运输、快递服务。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分别经公司2010年1月1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房屋租赁协议

  2010年1月1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工业园有限公司签署该协议,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102万元。

  2、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日起分别向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产,其中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租赁1600平方米,租赁价格为70万元/年;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租赁200平方米,租赁价格为10万元/年。租赁期限均为三年,自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按季支付租金。

  3、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

  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际运输公司)于2007年5月签署该协议。协议约定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在货运代理、快递服务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向公司收取服务费的标准不得高于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协议有效期为5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1月1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录、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协议、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0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工艺品、化妆品等。

  经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1,023,292.10 元,负债102,892,165.10 元,资产负债率68.13%;净资产48,131,127.00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64,780,931.92 元,净利润-9,778,632.17 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金王国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1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4月7日(星期四)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崔言民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宝安先生和独立董事陈波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宋玉晶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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