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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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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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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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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注:基金管理人自2010年3月1日起解除与法兴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Societe Generale Asset Management (Japan) Co., Ltd)签署的投资顾问协议,自该日起法兴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本基金的投资顾问。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成立于2008年5月7日,T-2年度比较期间不完整。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5、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5月7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2008年11月6日,本基金已经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史收益率的对比图

  ■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实施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中证100基金、上证180ETF、上证180ETF联接基金以及新兴产业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49,349,759,796.83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交易决策与交易执行相分离、交易部相对投资部门独立、每日交易日结报告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各基金在交易中被公平对待。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实施公平交易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分析结果没有发现交易价差异常。

  4.4.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没有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4.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香港市场呈现宽幅震荡、一波三折的走势,全年表现基本持平,香港恒生指数上涨5.32%,恒生国企指数下跌0.79%, MSCI China Free指数上涨0.66%。恒生指数中因包含较多香港本地银行、地产股,基本不受中国大陆货币政策收紧的影响,因此表现比恒生国企指数和MSCI China Free指数强劲。在2010年,1月份中国央行早于市场预期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市场担心中国收紧信贷,与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钢铁、有色、原材料、机械等行业股票遭到抛售。中国政府在4月份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的调控政策,市场担心调控造成中国经济增长硬着陆的风险。同时政府监管部门着手清理整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引发市场忧虑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下降。巨额再融资需求也拖累了中国银行类股的表现。一季度欧洲五国主权债务危机引发欧元贬值,美元指数大涨,对新兴市场的风险偏好下降,资金流出香港。欧元区债务危机在二季度一度升级,市场忧虑危机可能从希腊向西班牙、葡萄牙等其他高负债国家蔓延。几种负面因素叠加导致MSCI China Free指数在一、二季度分别下跌1.6%和5.3%。

  三季度欧元区银行业压力测试表现良好,欧洲债务危机的阴影逐渐消退。美国经济增长乏力,市场普遍预期联储将重新启动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在这种环境下,投资者对风险资产偏好上升,资金开始流入香港市场。同时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在三季度由上半年的收紧调整为趋于中性,工业生产企稳回升。多种正面因素刺激香港市场表现强劲, MSCI China Free指数三季度大涨9.0%。10月受美国6000亿美元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刺激,市场普遍上涨,尤其是资源类板块和银行、保险等受益人民币升值的行业板块。但是11月份开始中国通胀压力显著增大,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在四季度三次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两次提高银行存贷款利率,以回收过多的流动性和抑制通胀预期。市场担心货币政策收紧影响企业盈利转而向下调整,前期涨幅较大的资源类、周期类、银行、消费、航空板块普遍下跌。MSCI China Free指数四季度下跌1.0%。

  回顾市场各行业板块全年的表现,能源和医疗保健行业表现最为强劲,分别上涨19.4%和16.1%,大幅跑赢大市(以MSCI China Free为基准)。 电讯服务和工业类股也表现强劲,分别上涨8.0%和4.0%。表现最弱的是公用事业、可选消费、金融板块,分别下跌10.9%、6.9%、3.2%,大幅跑输大市。与大盘基本持平的是必需消费、信息科技和原材料行业。

  本基金在上半年通过股票仓位控制、行业配置和精选个股缓冲整体市场下跌对组合净值的冲击,二季度利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一度缓解市场反弹时降低了总体股票仓位,减持了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大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增持了防御性较强的高速公路、城市燃气和消费类品种。三季度增加了总体股票仓位,同时增持了销售反弹的汽车板块、受益于人民币升值的航空板块以及受益于保障房建设的建筑建材板块。这些行业配置策略和个股的选择成效良好,提高了组合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98元,本报告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17%,而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上半年虽然我们对中国政府的地产调控政策有所预期,但政策力度之大超过我们的预期;同时上半年欧洲债务危机绵延不决,引起悲观情绪蔓延,资金从香港市场流出,市场超卖,造成了净值增长率与比较基准收益率相比有-3.83%的差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香港市场前景,我们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首先,经过2010年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考验,包括欧洲债务危机、空前严厉的房地产调控、美国新一轮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大宗商品价格急剧攀升等挑战,中国经济仍然在2010年取得了强劲的增长势头,说明了中国经济的强大的内生动力,经济增长的确定性显著增强。我们预计中国2011年GDP增速有望保持在9-10%之间的水平。从估值水平看,香港中资股目前市价/2011年预测每股盈利大体在11倍左右,还比较便宜,而2011年平均每股盈利预期增长18.2%。另外,在美国、日本仍在推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环境下,国际市场上流动性依然充裕,有利于香港的中资股的表现。

  除此以外,对明年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因素是中国CPI的走势。自2010年7月以来,中国CPI节节走高,到2010年11月达到5.1%, 为防止通胀进一步抬升,抑制通胀预期,中国政府一方面通过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抑制需求,打击投机,另一方面在2010年11月国务院发布16条综合措施保障农产品供应,打击囤积和哄抬物价行为。如果在中国政府的强力调控政策下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得到较快改善,则消费物价水平增速有望逐渐得到控制并在2011年一、二季度开始下降。然而如果发生大面积的强烈雨雪、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到农产品的生产和运输,或者发生国际市场上原油价格大幅上升等情况,将加剧通胀并导致政府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在通胀水平显著下降之前,投资者都可能保持谨慎入市的态度,以回避可能的政策风险。

  美国实行新一轮的量化宽松政策以来,似乎开始发挥作用。美国近期的消费、企业盈利等经济数据表现强劲。如果这种势头能持续下去,美国经济在2011年的增长可能超出目前市场的预期,届时可能导致美元走强,资金从新兴市场回流美国,对香港市场的资金面供给构成一定压力。但是另一方面,美国经济如果实现更快的复苏和增长,这将带动中国的出口部门增长,进一步提升中资股的业绩,从而有利于香港市场表现。另外,欧洲的债务危机由于其统一的货币政策与分散的财政政策之间的矛盾还看不到彻底解决的前景,其间的反复可能对市场情绪造成间歇性的影响。

  总之,香港市场在2011年有望呈现良好走势,可能出现前低后高、震荡上升的格局。我们目前计划保持一定比例的现金水平和灵活的股票资产配置,以应对2011年一季度可能的市场波动。全年我们将重点挖掘受中国国内、国外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小,而受益于中国调整经济结构和区域结构的新能源、互联网、工业设备、基建建筑和前期调整幅度较大的消费和医疗服务板块。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中,各部门参与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金融工程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为估值提供相关模型。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参与估值政策制定、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亏损,未有应分未分的利润。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98元,基金份额总额88,640,509.3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裴长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小薏,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幸骏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第333号《关于同意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62,646,980.6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0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62,709,489.0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2,508.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4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解除与法兴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Societe Generale Asset Management (Japan) Co., Ltd)签署的投资顾问协议,法兴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自2010年3月1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的投资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固定收益证券、银行存款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香港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和在新加坡、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国公司指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范围为具有标准普尔评级为“A”以上或同等评级的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大陆以外市场(包括香港、新加坡、美国)发行的固定收益证券,在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主要投资香港债券市场。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各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占基金资产总值的60%-95%,债券和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总值的5%-4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 China Free指数(以人民币计算)。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1.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0年12月17日发布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485号文核准,本基金管理人原股东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9%股权全部转让给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Lyxor Asset Management S.A.)。此次变更后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1%,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Lyxor Asset Management S.A.)49%。

  2.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8%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以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纽约梅隆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79,643,315.56元,无属于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2009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129,092,369.44元,无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对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fsfund.com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8.11.2 本基金股票投资范围包括香港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和在新加坡、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国公司指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公司,基金管理人建立有股票池。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备选库。

  8.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2、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审计报酬为60,000.00元人民币。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向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持续期限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08年5月7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c)签约。

  2、本报告期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变化。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它证券投资。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10年1月29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聘任庞秀生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2、2010年5月13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范一飞先生已提出辞呈,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职务。

  3、2010年6月21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4、2010年7月1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09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2.02 元(含税)。

  5、2010年9月15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张福荣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谢渡扬先生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职务。

  6、2010年11月2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0年度A股配股发行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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