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3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65版)

  上述11项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1年3月2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4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4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文荣、姚延磊

  电话:0533-7785585

  传真:0533-7788998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编:255432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 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 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1年4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1年4月14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7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3月24日,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1、担保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事项提供担保,2011年度拟向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提供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的担保。

  2、子公司基本情况

  淄博欧木注册资本9,6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张,货物进出口。该公司为齐峰股份全资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71,782,356.30 元、净资产为897,344,360.95 元,负债总额574,437,995.35 元,资产负债率39.03%;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170,266,618.73 元,净利润 119,642,228.29 元。

  二、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本次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淄博欧木的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同意以上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本次对外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2011年3月24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6,721.09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6,096.77万元。担保余额占2010年末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10.19%和13.25%,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所有未到期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5000万元,占2010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25.39%和33.00%。

  特此公告 。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将本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3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1.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3,55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490.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5,359.50万元(公司先期支付光大证券保荐费300.00万元,实际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190.50万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于2010年12月6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067.55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991.95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0] 第3-0029号《验资报告》。

  201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823.51万元,均系以自筹资金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4,040.81万元(含利息),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5,981.31万元,定期存单为138,059.5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12月2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已与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朱台分理处(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于2011年1月5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淄博欧木在该等银行开设了3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15,000吨高清晰度耐磨纸项目、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其中年产15,000吨高清晰度耐磨纸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970.28万元,本年实际投入2,785.51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785.51万元,全部系以自筹资金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9,201.70万元,本年实际投入38.0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38.00万元,全部系以自筹资金投入,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43,991.95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8.86万元,账户余额144,040.81万元,存放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淄博临淄朱台分理处开立的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及定期存款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65,171.9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823.51万元。2011 年 1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2,823.5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光大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及意见详见2011年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1-004。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2,823.51万元,全部为以自筹资金投入,公司2011年1月17日经第二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了上述自筹资金。

  注2: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本期尚未实现效益,亦未达到预计效益。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0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市 场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中国基金
   第B002版:新 闻
   第B003版:私 募
   第B004版:对 话
   第B005版:聚 焦
   第B006版:动 向
   第B007版:数 据
   第B008版:人 物
   第B009版:观 点
   第B010版:理 财
   第B011版:营 销
   第B012版:数 据
   第C001版:C叠头版:公 司
   第C002版:公 司
   第C003版:信息披露
   第C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第D065版:信息披露
   第D066版:信息披露
   第D067版:信息披露
   第D068版:信息披露
   第D069版:信息披露
   第D070版:信息披露
   第D071版:信息披露
   第D072版:信息披露
   第D073版:信息披露
   第D074版:信息披露
   第D075版:信息披露
   第D076版:信息披露
   第D077版:信息披露
   第D078版:信息披露
   第D079版:信息披露
   第D080版:信息披露
   第D081版:信息披露
   第D082版:信息披露
   第D083版:信息披露
   第D084版:信息披露
   第D085版:信息披露
   第D086版:信息披露
   第D087版:信息披露
   第D088版:信息披露
   第D089版:信息披露
   第D090版:信息披露
   第D091版:信息披露
   第D092版:信息披露
   第D093版:信息披露
   第D094版:信息披露
   第D095版:信息披露
   第D096版:信息披露
   第D097版:信息披露
   第D098版:信息披露
   第D099版:信息披露
   第D101版:信息披露
   第D102版:信息披露
   第D103版:信息披露
   第D104版:信息披露
   第D105版:信息披露
   第D106版:信息披露
   第D107版:信息披露
   第D108版:信息披露
   第D109版:信息披露
   第D110版:信息披露
   第D111版:信息披露
   第D112版:信息披露
   第D113版:信息披露
   第D114版:信息披露
   第D115版:信息披露
   第D116版:信息披露
   第D117版:信息披露
   第D118版:信息披露
   第D119版:信息披露
   第D120版:信息披露
   第D121版:信息披露
   第D122版:信息披露
   第D123版:信息披露
   第D124版:信息披露
   第D125版:信息披露
   第D126版:信息披露
   第D127版:信息披露
   第D128版:信息披露
   第D129版:信息披露
   第D130版:信息披露
   第D131版:信息披露
   第D132版:信息披露
   第D133版:信息披露
   第D134版:信息披露
   第D135版:信息披露
   第D136版:信息披露
   第D137版:信息披露
   第D138版:信息披露
   第D139版:信息披露
   第D140版:信息披露
   第D141版:信息披露
   第D142版:信息披露
   第D143版:信息披露
   第D144版:信息披露
   第D145版:信息披露
   第D146版:信息披露
   第D147版:信息披露
   第D148版:信息披露
   第D149版:信息披露
   第D150版:信息披露
   第D151版:信息披露
   第D152版:信息披露
   第D153版:信息披露
   第D154版:信息披露
   第D155版:信息披露
   第D156版:信息披露
   第D157版:信息披露
   第D158版:信息披露
   第D159版:信息披露
   第D160版:信息披露
   第D161版:信息披露
   第D162版:信息披露
   第D163版:信息披露
   第D164版:信息披露
   第D165版:信息披露
   第D166版:信息披露
   第D167版:信息披露
   第D168版:信息披露
   第D169版:信息披露
   第D170版:信息披露
   第D171版:信息披露
   第D172版:信息披露
   第D173版:信息披露
   第D174版:信息披露
   第D175版:信息披露
   第D176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