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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到董事11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8名,董事孙立新先生委托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出席,董事张水利先生委托董事王龙雏先生出席,董事傅赐福先生委托董事李文亮先生出席。公司监事、总裁、副总裁、内审总监、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陈明森先生、陈昆先生、梁明煅先生和徐兆基先生提交的《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2010年总体经营情况为: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233,697.20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5,191.16万元。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2,630.64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47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956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718,403.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7,432,280.88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首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1,743,228.08元,加上2010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6,203,159.64元,扣除公司于2010年派发的2009年度股利87,100,000.00元后, 201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4,792,212.44元,资本公积金总额为人民币622,113,545.86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0,4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4,343,212.44元予以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拟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100万股增加至30,150万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5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拟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100万股增加至30,150万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50万元。

  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如下修改:

  1、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50万元。”

  2、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13,400万股,均为普通股。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13,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0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1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13,4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13,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0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1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0,150万股,均为普通股。”

  为保证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能够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0年,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向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整(不含融资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融资金额,以下简称“融资总额”)。

  在上述融资总额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在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以下简称“有效期”)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向所有银行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不含已履行完毕或结清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上述融资总额(含本数)。在上述有效期内且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融资余额不超过上述融资总额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新增的融资业务不再将公司的资产抵押给各银行。

  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一笔融资业务(不论笔数和各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限是否超过上述有效期),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李云孝先生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业务,同时由总裁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洽谈、签署与该笔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福建翮翰工贸有限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福建上杭太阳铜业股权的保荐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8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10:00时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19日上午10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3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一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太阳电缆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3000

  联系人:江永涛、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9)8736341

  联系传真:(0599)873632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13:00时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仰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0年总体经营情况为: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233,697.20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5,191.16万元。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2,630.64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47元,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956元。

  三、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9,718,403.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7,432,280.88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首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1,743,228.08元,加上2010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6,203,159.64元,扣除公司于2010年派发的2009年度股利87,100,000.00元后, 201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4,792,212.44元,资本公积金总额为人民币622,113,545.86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0,4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4,343,212.44元予以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拟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100万股增加至30,150万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5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拟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从20,100万股增加至30,150万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50万元。

  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如下修改:

  1、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50万元。”

  2、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13,400万股,均为普通股。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13,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0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1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为13,4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13,4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0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0,1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20,1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050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0,150万股,均为普通股。”

  为保证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受让福建翮翰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56元,共募集资金69,9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4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859.8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0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09)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使用余额

  201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003.76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24,828.88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

  备注1:本公司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003.76万元,其中:耐水树特种电缆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365.59万元,船用特种电缆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638.17万元。

  备注2:本公司2010年度用暂时闲置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0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0年7月9日将其归还至募投专户,并予以公告。

  (2)2010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1年1月10日将其归还至募投专户,并予以公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修订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09年11月6日,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上述三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1)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均未质押;(2)上述银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3)上述资金使用涉及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置换及超募资金使用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均进行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0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188,288,826.72元。分户存储情况如下:

  ■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11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8,234.59万元,其中:预先投入耐水树特种电缆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1,257.52万元,预先投入船用特种电缆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977.07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及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闽华兴所(2009)专审字G-010号专项审核报告。该项置换工作已于2009年11月9日完成。

  (四)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0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0年7月9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0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1年1月10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尚未出现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46号文核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442,025.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8,597,97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09)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船用特种电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18,8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2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60万元。

  二、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及原因

  船用特种电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六条生产线原定实施地点为福建省南平市,现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拟将其中三条生产线变更至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进行建设。

  本次拟在包头实施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三条低压和中压船用特种电缆生产线的设备,计5497万元,占该项目投资计划的29%。全部设备由南平本部统一采购,组织安装。由于厂房及水、电等配套设施已由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建设好,此次部分项目变更至包头实施,不会增加计划投资总额。

  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产品主要销往我国北方市场,拟建设成为公司在北方的生产基地。此次部分船用特种电缆项目变更到包头实施,是为了更好的面向天津以及北方其他地区的市场,利用当地资源优势,降低材料和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影响本公司在福建省船用电缆业务的开拓,并能更好的开拓北方市场,节约费用和成本。

  公司承诺:若因本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使实际投入超出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有剩余,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四、决策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交谈,并查阅了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关于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议案,对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兴业证券认为:太阳电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变更部分船用特种电缆项目的实施地点,该变更不影响项目原有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太阳电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1】17号)的文件精神,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统筹指挥、组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提高专项工作的执行力。通过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三)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宣传、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全面自我检查,情况如下:

  (一) 股东和股东大会

  1、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审批及决策,既保证控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又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2、 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程序,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依次进行审议。股东大会设有股东发言环节,股东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公司管理层也针对股东的提问均予以解答,以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决议和表决、决议的执行等进行了规定,并通过聘请律师见证保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二) 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熟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独立董事能够本着“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

  董事会成员包含业内专家和其他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向与会董事提供讨论议案相关的完整资料。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完整、安全。董事会会议决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

  (三) 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现场董事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完整、安全。监事会会议决议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四) 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内部审计等各方面,同时进一步梳理了公司内部流程,使之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运行。

  (五) 信息披露管理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建立了规范、充分、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一系列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制度,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过本次自查,公司认为尚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和提高: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虽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以及公司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在新的政策和商业环境下,公司的内控体系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司董事会已设立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但其实际运作与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过程如何有机结合,使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还没有得出很好的规则,从这方面来看,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尚未充分全面的发挥出来,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一步熟悉公司业务,更好的发挥各个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高管及后备人才选聘、高管绩效考核、内控及内部审计等方面献计献策,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宣传、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把学习、培训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形成一种日常工作制度。公司需进一步开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与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将强化学习作为搞好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自查情况,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整改措施:重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工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更大的便利;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加强沟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可以事先征求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体系,确保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常态化、规范化,更好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三)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宣传、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措施:公司已将规范治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控制度汇编成册发放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并提请他们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请保荐机构、律师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自律意识及专业水平,为规范运作奠定良好基础。

  整改时间:持续加强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一)全面实施质量管理,注重品牌建设

  公司非常重视产品质量,自1958年成立以来,产品从未出现一起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全面实施质量管理,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目标明确、职责明晰、过程控制有效、管理绩效不断提升,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使“太阳牌”成为客户放心品牌,“太阳牌”电线电缆在客户和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倡导“家”文化,树立每一位员工的归属感和主人翁的责任感。公司制定了《企业文化手册》,并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自办报刊—《太阳电缆报》、举办各种文体活动等多种渠道,将“家”文化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中,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

  (三)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

  公司遵循企业发展“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认为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公司每年都会从全国各地招聘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以及硕士研究生,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储备力量,奠定基石。公司还与南平市第一技校合作开办电线电缆专班、选送优秀员工到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电线电缆专业,不断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公司每年还会举办各类培训班,建设学习型企业,以适应公司对人才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更好的发挥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作用。强化各专业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职责和作用,全面监督公司的运作,促进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

  公司希望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根据自查结果及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据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评议。欢迎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评议的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20日。接受公众评议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江永涛 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9-8736341

  传真号码:0599-8736321

  邮件地址:zhyj2006@126.com。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7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云孝先生、独立董事徐兆基先生、财务总监郑用江先生、总工程师徐建忠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江永涛先生、财务部部长石利民先生、会计核算部部长张益金女士及保荐代表人石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6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铜业”)是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福建翮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翮翰工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持有太阳铜业46%的股权,翮翰工贸现持有太阳铜业54%的股权。公司拟受让翮翰工贸持有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太阳铜业是本公司与翮翰工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持有太阳铜业46%的股权,翮翰工贸现持有太阳铜业54%的股权。为减少公司与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加强公司对上游原材料供应渠道的管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与翮翰工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翮翰工贸持有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太阳铜业51%的股权,翮翰工贸将持有太阳铜业49%的股权,太阳铜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股权收购价格按照经审计的太阳铜业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63,077,211.1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5%计算,计3,153,860.56元;如果太阳铜业在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前向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即本公司占46%、翮翰工贸占54%)分配利润,出让方翮翰工贸拟转让给本公司的5%股权已分得该股权可享有的利润的,则本公司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应按上述收购价格(计3,153,860.56元)扣减该5%股权已分得的利润后的数额计算。公司将用自有资金购买该部分股权,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翮翰工贸有限公司(简称“翮翰工贸”)。

  2、住所:福州市古田路177号智信数码广场8楼803室。

  3、法定代表人:TJAHAJA GONDOSETIANWAN。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铜业金属等制品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400017051。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翮翰工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三期A5号。

  (3)法定代表人:李云孝。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翮翰工贸实缴出资额为2,700万元,持有其54%的股权;公司实缴出资额为2,300万元,持有其46%的股权。

  (5)经营范围:连铸连轧低氧铜杆制造,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823100000098。

  (7)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太阳铜业的资产总额为123,302,462.65元,负债总额为60,225,251.55元,净资产为63,077,211.10元。2010年度太阳铜业的营业收入为1,569,288,882.38元,净利润为20,481,709.1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标的资产情况

  (1)公司本次收购标的是翮翰工贸持有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翮翰工贸保证其转让给公司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是其在太阳铜业的真实出资,是其合法拥有的股权,翮翰工贸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翮翰工贸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翮翰工贸承担。

  (2)太阳铜业公司不存在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净利润中不存在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3)本次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事宜,也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翮翰工贸经友好协商,共同拟订了《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翮翰工贸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标的、价格与付款方式:翮翰工贸同意将其持有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按照经审计的太阳铜业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63,077,211.10元的5%计算,计3,153,860.56元。公司应当按照以下期限分二期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以转账方式汇入翮翰工贸指定的银行账户:(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50%的转让价款计1,576,930.28元人民币;(2)在转让双方按协议约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五日内,支付剩余50%的转让价款计1,576,930.28元人民币。如果太阳铜业在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前向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即本公司占46%、翮翰工贸占54%)分配利润,出让方翮翰工贸拟转让给本公司的5%股权已分得该股权可享有的利润的,则本公司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应按上述收购价格(计3,153,860.56元)扣减该5%股权已分得的利润后的数额计算。

  2、股权过户登记: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转让双方应当在太阳铜业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股权结构等相关条款,同时双方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翮翰工贸应当按时提交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完整的文件、资料,不得拒绝或延迟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3、盈亏分担:

  (1)翮翰工贸本次转让给公司的太阳铜业5%股权应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5%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等),在本次股权转让后随同该股权一并转归本公司享有。

  (2)在太阳铜业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本公司持有太阳铜业51%股权,翮翰工贸持有太阳铜业49%股权,双方按太阳铜业的章程规定享有该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4、股权转让费用负担:本次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转让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5、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非因其过错而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6、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对转让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声明或承诺的,违约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翮翰工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公司须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翮翰工贸支付违约金,但因翮翰工贸违约在先、造成公司延期付款的除外。

  (2)如果翮翰工贸未能按时将太阳铜业5%股权过户给公司的,每逾期一日,翮翰工贸须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因公司违约在先、造成翮翰工贸延期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除外。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当全额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4)本协议所述的违约金视为违约方对守约方的赔偿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的,违约方还应当就不足部分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法: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转让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商定,诉讼由太阳铜业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事项后且转让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太阳铜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有利于对太阳铜业的控制、加强公司对上游原材料供应渠道的管控,优化公司生产组织体系,增强公司对下属企业的控制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其他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福建翮翰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保荐意见》。

  3、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总裁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含股权转让协议等)并负责办理一切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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