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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49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前期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截止2010年底,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合计3,685.84万元。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3,685.8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3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2,998,369.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2,001,630.0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0】第1044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708,7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1、注2:原发行费用42,998,369.92元扣除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6,707,069.92元后。 注2: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2,001,630.08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发行费用重新确认后,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将比应有余额少人民币6,707,069.92元。公司将在2011年度将该金额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有效的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未有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8,362,844.61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3:同注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98,973,861.92元(实际支付),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5,910,643.89元,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3,063,218.03元。详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4万吨/年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工程(包括1条4.0万吨/年硬质新工艺炭黑工程和1条4.0万吨/年软质新工艺炭黑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15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已经完工验收。由于公司对项目资金使用高度重视,从项目的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等环节严格把关,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完工工程的实际投资额均较计划投资额有所节约,其中2×4万吨/年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工程计划投资金额20,090.00万元(含1,64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7,092.77万元,节约资金2,997.23万元;15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计划投资金额5,993.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5,304.39万元,节约资金688.61万元。 2、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 年7 月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22,051,630.08元补充流动资金,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合计125,910,643.89元,该先期投入置换事项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出具的利安达专字【2010】第1454号专项审核报告审核确认。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0 年8 月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0年12余额31日,该款项尚未超过6个月(该款项于2011年2月18 日到期并已归还到募集资金专储账户)。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其他说明 201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1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为15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的讨论通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4、注5:本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支付现金额填列,投资进度按照募投项目实际完工程度填列,截至2010年12月31日,注2、注3所对应工程已经完工达到可以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 2011-01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同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3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62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82,001,630.0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 年6月29 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0]第1044 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559,950,000.00元,超募资金22,051,630.08元。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1、投资20,090 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1 条年产4 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和1 条年产4 万吨软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2、投资4,855 万元建设6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3、投资25,057 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2 条年产4 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4.、投资5,993 万元建设15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以上项目共需资金55,995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中的1和4已经于2010年10月底之前建成投产,其余项目也将在2011年10月底之前建成投产。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6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2、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人民币4,855万元 3、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占新项目总筹资额的比例:8.67% 4、本次变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日内开始实施。 5、新项目名称:15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6、新项目拟投入总金额:人民币5,993 万元。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变更已经取得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函〔2011〕86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炭黑尾气发电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复函》的立项变更审批。 四、变更原项目的原因 (一)目前公司生产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底,公司本埠共有8条炭黑生产线,总产能为22万吨/年。发电装机总量为36 MW,分别是15 MW发电装置两座,6 MW发电装置一座。 发电能力略有冗余。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2011年10月底,随着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的建成投产,公司总产能将形成30万吨/年,与42MW发电装机总量能够形成很好的匹配。但是,较好的匹配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当所有的生产线满产时要求所有的发电机组保持连续的良好运行状态,其中任何一台机组,尤其是15MW机组遇到故障需要紧急停车时,生产线也需要相应下调产量以匹配发电能力的下降。所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的6MW机组为15MW机组是为了发电能力届时能够保持适当冗余。 五、项目变更带来的影响 (一)项目变更后将增加投资1,138万元,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原6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原计划于2011年10月底之前建成投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炭黑尾气发电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复函同意该项目建设期可延期至2012年12月底完成。 (三)由于6MW机组基本设施建设和15MW机组相同,单纯增加装机容量只是设备投资的增加。按照目前募集资金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项目变更后,原计划竣工投产的时间不会受到影响。 六.经济效益分析 按照现在的预测,项目变更后,对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七、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 九、独立董事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规模是根据目前和将来公司的生产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矛盾做出的合理而且有利的决策,为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发挥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了间接的保障。项目变更后增加的投资额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整体财务成本构成影响。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的生产需求,我们赞成公司董事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十、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项目备案核准证 2、申请变更的可行性报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1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星化工”)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节余募集资金3,685.8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投向 公司2010 年7 月6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5 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2,001,630.08 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一)投资20,090 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1 条年产4 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和1 条年产4 万吨软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二)投资4,855 万元建设6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三)投资25,057 万元在沙河本埠建设2 条年产4 万吨硬质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四)投资5,993 万元建设15MW 炭黑尾气发电工程。 上述募集资金(一)和(四)项目已经于2010 年10月全部建成投产,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85.8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三、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2010 年10月,上述募集资金(一)和(四)项目已经全部建成投产。截至2010年12月31日,总投资额22,374.0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685.8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33%。 2、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由于公司对项目资金使用高度重视,从项目的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等环节严格把关,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完工工程的实际投资额均较计划投资额有所节约,其中2×4万吨/年新工艺炭黑生产线工程计划投资金额20,090.00万元(含1,64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7,092.77万元,节约资金2,997.23万元;15MW炭黑尾气发电工程计划投资金额5,993.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5,304.39万元,节约资金688.61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3,685.8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使用期限自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 五、保荐机构意见 1、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龙星化工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由龙星化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龙星化工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保荐人对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前期募投项目已全部完工,截止2010年底,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合计3,685.84万元。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3,685.8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685.8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承诺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暂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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