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8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6日在郑州市新郑机场凯芙建国饭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由于工作原因,董事唐翰岫、独立董事高其富先生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左月夕女士、独立董事郭耀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守启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0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1 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宣明、高其富、郭耀黎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68,308.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8,065.15万元,2010年营业总收入44,813.67万元, 利润总额1,799.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9.7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之审计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 201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96,994.0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647,876.3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871,693.7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720,811.43 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利润情况,提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99,2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2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781,76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0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守启、左月夕、唐翰岫、王志亮、李智超等回避表决,董事肖连丰、宣明、高其富、郭耀黎等4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 2、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连丰回避表决,董事张守启、左月夕、唐翰岫、王志亮、李智超、宣明、高其富、郭耀黎等8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 3、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预估数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守启、左月夕、唐翰岫、王志亮、李智超等回避表决,董事肖连丰、宣明、高其富、郭耀黎等4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 2、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连丰回避表决,董事张守启、左月夕、唐翰岫、王志亮、李智超、宣明、高其富、郭耀黎等8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 3、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201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2011 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1]第2-0108号《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含贸易融资授信),其中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授信利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时间、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 十、审议通过了《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的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张守启、左月夕、唐翰岫、王志亮、李智超等回避表决,其他董事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向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综合最高额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1-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新品科研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11年新品科研计划将围绕 “聚焦发展投影业务、稳固提升元件业务、培育扶持太阳能业务”的指导思想,在精密光学元件、数码投影、聚光太阳能和光电新材料四个方面进行重点产品项目的研发,全年科研开发费用预算2,200万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自有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1年,公司自有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额1,376万元。主要用途是现有生产线小型技术组织措施(主要是生产线填平补齐和更新换代)和新产品研究、试制。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1]第2-010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09。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25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0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1年4月22日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1-012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编号:2011-012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1年4月22日(周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2011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11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4号楼二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数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公司《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1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会上还将听取《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1年4月21日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1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9;投票简称:利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其中,议案六、议案七中有多项子议案,6.01 元代表议案六中子议案(1),7.01 元代表议案七中子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 “利达光电”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反对票,对议案六第一项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七第3项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一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一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一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 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下午15:00 至2011年4月2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为民 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67800 本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邮编:47300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至2011年4月18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说明: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9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女士主持,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0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1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 201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96,994.0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647,876.3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871,693.7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720,811.43 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利润情况,提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99,2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2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781,76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25万元,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1-010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4号文核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 5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512.22万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07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200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5,027.9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405.08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8,907.9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8,907.57万元,差异0.39万元,系错收一笔销货款所致。 2009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1,773.0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07.39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17,342.29万元。 2010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4,210.67万元,其中2,210.67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96.99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13,328.6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共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一个专项账户:中国银行南阳分行0000258502555499(注:2010年8月16日中国银行南阳分行系统升级,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原账号628503231408093001升级为新账号0000258502555499)。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按照权限分别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批准,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0年12月13日起,至2011年6月13日前归还。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尚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去向 目前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为13,328.61万元(含利息收入)。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发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下的募集资金2,91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超硬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910万元,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0年9月3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投入金额647.86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曾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照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的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实际情况,暂时未对 “精密光学薄膜配套用靶材生产线”项目进行建设投入。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曾披露:三个募集资金项目预计2009年将产生效益,2009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市场需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200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0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恢复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对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的影响在逐渐减弱,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需求情况恢复接近至全球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公司订单回暖,公司决定恢复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原计划继续实施。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1-011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拟与关联方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公司、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南阳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560万元,2010年度实际发生13,479.67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1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守启、左月夕、唐翰岫、王志亮、李智超、肖连丰等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 法定代表人:卢家金 注册资本:390,621,660.00元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光学玻璃及光学眼镜片、激光晶体、人造宝石、特殊耐火材料、铂族金属的提炼加工(以上经营项目的进出口经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2)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 法定代表人:肖连丰 经营范围:贸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萬日元 (3)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6日 住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法定代表人:张守启 注册资本:353,000,000日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DLP光学引擎及其它相关产品、并提供服务 (4)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5日 住所:南阳市北京路908号、12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守启 注册资本:4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学设备、望远镜、光电仪器、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铝塑及非金属类管材、矿用产品、铝合金铸件等生产和售后服务。 (5)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樵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梯、改装车、齿轮、齿轮变速箱等机械零部件生产及电力用器材和相关产品生产,军用光学仪器生产。 (6)南阳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阳市中州路254号 法定代表人:苏长军 注册资本:5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加工、装配各类光电仪器及相关产品。 (7)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法定代表人:李守武 注册资本:15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基金以及成员单位企业债券等风险相对较低的品种;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2)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同受一自然人控制; (3)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4)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5)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6)南阳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89%股份; (7)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土地租赁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本公司自2005年起租赁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62,056.70平方米的土地,租赁费收取标准为每年18元/平方米,年租金109万元。2008年根据双方补充协议,年租赁费调增682,623.70元。自2009年起,租赁费为1,772,623.70元。 (2)《房屋租赁协议》 A、本公司将位于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路254号第5幢楼四层出租给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建筑面积863.19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租金标准:按照建筑面积4.2元/月/平方米,每年共计43,500.00元。 B、本公司将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254号4幢1层出租给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使用,建筑面积907平方米。租金标准:按照建筑面积16元/月/平方米,每年共计174,144.00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供投资者查询阅读。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3.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1-013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学集团”); 2、中光学集团与本公司同系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3、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审议批准的为中光学集团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一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4,000万元。本次公司继续为中光学集团提供综合最高额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公司为中光学集团提供5,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中光学集团提供5,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期限一年。 2011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公司为中光学集团提供7,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同意继续为中光学集团提供7,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期限一年。 此事项须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樵 中光学集团主要从事电梯、改装车、齿轮、齿轮变速箱等机械零部件生产及电力用器材和相关产品生产,军用光学仪器生产。 与本公司关系:中光学集团系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系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股公司,中光学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光学集团资产总额为 124,834万元,负债总额为67,2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87%,净利润869万元。该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稳定,并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和偿债能力。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向中光学集团提供7,000万元综合最高额贷款担保,期限一年。 截至2010年末,本公司接受中光学集团提供的贷款担保共计8,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7,000万元。2011年度中光学集团预计为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从银行借款,需要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为公司提供担保,中光学集团长期以来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中光学集团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和偿债能力。公司与中光学集团互保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依据《公司章程》进行,符合双方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事先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1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中光学集团提供7,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守启、左月夕、唐翰岫、王志亮、李智超等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宣明、高其富、郭耀黎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和偿债能力。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审议批准的为中光学集团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4,000万元。同意本次公司继续为中光学集团提供综合最高额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一年,并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同意将该项担保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4,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32%,全部为对中光学集团的担保,本次公司继续对中光学集团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事项。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9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