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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0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上午在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黄立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0年,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平稳增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经营任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51,012.81万元,股东权益为244,885.82万元;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38.99万元,同比增长6.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03.13万元,同比增长1.62% 。

  2011年对公司而言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为使公司经营业绩迈上新台阶,公司总体的战略思路为:紧紧抓住市场机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大做强红外产业。根据2010年度的实际发生的各项财务数据情况,编制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主要财务经济指标预算情况如下:营业收入预计为46,000万元,营业成本预计为20,700万元,营业利润预计为18,000万元,净利润预计为17,000万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1年财务预算为公司201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1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和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0 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0,031,348.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898,581.90元,减去2010年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102,477.11元,截至2010 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1,827,453.69元。

  鉴于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产规模扩大,产品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现金流需求,维护股东利益,同意本报告期盈利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也不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转至下一年度。就本次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一致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就本次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1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5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5日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2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议题: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3月29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20日下午15:00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八)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持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和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股权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2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联系方式:

  信函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26号

  邮政编码:430070

  电话:027-87671928

  传真:027-87671928

  联系人:陈丽玲 王晓丽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代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打“√”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耀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相关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配备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完整、合理、有效的。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1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000,000.00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74,500,000.00元后,于2010 年7月8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民币账户)1,219,42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武汉鲁巷支行(人民币账户)95,060,000.00元、兴业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561,020,000.00元,三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1,875,5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21,422.4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1,278,577.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 年7月9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7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本所同意。”公司经深交所同意,从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民币帐户)转出100,000,000.00元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并分别与四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文件要求,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4,370,867.40元从原发行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元94,350,555.03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5,649,444.97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1,278,577.57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5,649,444.97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人民币4,370,867.40元。对此事项,公司已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9,385,953.41元,均为2010年度使用,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1,960,205.46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425,747.95元,用超募资金归还贷款2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应结余余额为1,537,017,920.85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54,732.29元,手续费支出303.00元),实际结余余额为1,532,647,053.45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54,732.29元,手续费支出303.00元)。账户实际结余余额比应有余额少人民币4,370,867.40元,该款项已于2011年3月11日调整到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0年7月30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

  注: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分别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不转存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1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5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元,募集资金1,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8,721,422.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51,278,577.57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额474,600,000元超额募集1,376,678,577.5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9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7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公司2010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生的4,370,867.40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并于2011年3月11日从流动资金转入募集资金4,370,867.40元。最终公司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5,649,444.97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额474,600,000元超额募集1,381,049,444.97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8000万元分别用于偿还贷款20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详见于 2010 年 8月 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的公告》。

  二、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使用计划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拟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三、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进行妥善安排,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利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高德红外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高德红外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高德红外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性投资。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高德红外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具有必要性、合理性,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并做出了必要的承诺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助于提高高德红外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增加经营效益,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同意高德红外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1-01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2010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4月1日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立先生、董事会秘书孙洁先生、财务总监王玉女士、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保荐代表人张邈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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