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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63版) 1、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贵权,注册资本18342 万元,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酒、饮料、瓶盖、酒花、食品添加剂、饲料、洗涤剂、印刷商标。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其它食品(烟盐限零售)、副食品。生物工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出口啤酒、饮料、麦芽、饲料、包装材料及纸制品。进口技术改造所需设备及备件、原材料。饮食。火力发电。本集团的货物装卸、仓储运输(凭运输许可证)。收购玻璃瓶。自有场地和设备租赁。”住所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 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10年底,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并总资产572691.75万元,合并净资产344184.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斌,注册资本为7388 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各种金属、包装材料、塑料包装容器及其他塑料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及相关的设备租赁。提供包装容器生产的各种技术服务”,住所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25-27号。 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10年底,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3221.91万元,净资产7895.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广州白云荣森包装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焰坤,注册资本6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纸类包装制品、金属包装制品(不含贵金属);货物装卸搬运;自有物业出租;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井岗路102号、104号、106号。 广州白云荣森包装实业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10年底,广州白云荣森包装实业公司的总资产1298.93万元,净资产942.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永信国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贵权,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住所为香港铜锣湾糖街1-13号铜锣湾商业大厦1401A室。 永信国际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2010年底,永信国际有限公司的总资产5095.61万元,净资产2245.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采购和租赁等业务,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贵权、廖加宁、张文生、王志斌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永福、曹洲涛、胡玉明在对公司201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公司和公司下属企业与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续签或继续执行已签的房地产租赁、包装物采购等协议,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运作成本。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珠江啤酒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采购和租赁等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珠江啤酒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4、根据公司章程,以上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江啤酒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1-013】号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鉴于公司经营中资金收付存在短期的时间性差异,导致拥有一定的短期闲置资金,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将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适当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特别提示 该事项尚需经将于201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9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1年。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短期融资券)、银行间市场理财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它金融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时间不超过1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借款。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四、内控制度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本项短期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程序如下:由公司财务部经理根据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结余情况,组织拟订不长于1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计划申请表,主要内容必须包括公司流动资金余额、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名称、投资天数、投资金额、预期收益率等,与拟签订的协议一并提交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再与相关银行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方可实施。 五、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风险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可能产生风险: (1)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4、防范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b、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c、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b、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c、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d、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投资于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经营中资金收付存在短期的时间性差异,导致拥有一定的短期闲置资金,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将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适当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此议案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一事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1-014】号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1 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 3. 会议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 号【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 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二) 参加会议的对象 1. 2011年4月【13】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调减募投项目预算投资额的议案》。 8.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司与银行业务相关文件的议案》。 9. 《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主要内容请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公告信息。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 登记时间: 【2011年4月1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 登记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 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远存 邓伟荣 联系电话:020-84206636-209 传真:020-84202560-209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 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0308 2.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4月19日上午9:30在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1年4月【1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1-015】号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方贵权先生、总经理廖加宁女士、董事会秘书林远存先生、财务总监杨印宝先生、独立董事胡玉明先生、保荐代表人胡汉杰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1-016号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功发行2011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年1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2月15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会议决议分别刊登于2011年1月18日及2011年2月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成功发行了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5亿元,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期限为365天,票面利率为4.77%。本期短期融资券所募资金已于2011年3月28日到账。 本期短期融资券起息日为3月28日,上市流通日为3月29日,到期兑付日为2012年3月28日。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详见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05号的核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根据2010年8月9日募股结束日实际认缴募股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000,000.00元,应支付上市费用27,886,867.32元,扣除承销保荐及辅导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113,132.68元。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8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的(2010)羊验字第2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9321.22万元。 2.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055.40万元。 3. 以募集资金实际支付上市发行费用758.68万元。 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 年度累计利息收入1,161,297.57元,手续费支出3,038.06元。 (三)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550.53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2010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9月26日,公司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募集资金37812万元对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实施增资,由广西公司在原监管银行之一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开立验资专户,帐号为802067239408093001,并将该验资专户同时作为新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由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广州证券有限公司和广西公司共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此后由公司证券部按有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公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3 月25日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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