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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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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之融通债券投资基金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共同构成。本年度报告摘要为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之子基金融通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11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注:为便于更好的与其他同类基金进行业绩比较,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期末基金份额总额。其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09年12月31日(含此日)之前采用“银行间债券综合指数”,2010年1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即“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8号文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十只,一只封闭式基金:融通通乾封闭基金,九只开放式基金: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融通通利系列基金、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基金、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LOF)、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基金和融通深证成份指数基金,其中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由融通债券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三只子基金构成,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LOF)由封闭式基金基金通宝转型而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任职日期指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工作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在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没有与融通债券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延续了金融危机以来的低利率、宽货币政策,随之而来的通胀预期和美元贬值推动了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上涨。我国经济在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水平的同时,在输入性通胀和09年国内宽松货币政策的共同影响下,2010年我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创出新高,国内经济关注的焦点由之前对经济增速放缓的担忧逐步转变为如何有效抑制国内通货膨胀。

  为抑制通胀和控制信贷供给,央行先后六次调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两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在紧缩的货币政策调控背景下,虽然2010年债券市场 “收益率曲线”显著上升,但各品种期限在不同时期仍出现过很好的阶段性投资机会。首先,上半年由于企业债审批发行速度放缓,供不应求的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下降;其次,3季度市场对经济二次探底的担忧,引发中长期限利率品种的收益率下滑;最后,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季度末的资金面紧张引起债券收益率的“超调”也是把握波段投资的有利时机。

  2010年,我们基于对宏观经济企稳和通胀趋势向上的判断,在保持组合短久期策略的同时,成功把握了3季度中长期债券利率下滑以及各季度末资金面冲击引致的收益率“超调”的阶段性投资机会。而投资上的许多不足之处也值得我们认真反思,从而总结经验教训:第一,上半年由于风险控制的要求,我们对城投类企业债进行了全部减持,由于没有及时回补其他类企业债券,从而错过了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下滑的行情;第二,由于纯债基金受限于不能申购新股和投资股票,本基金保持了一定可转债仓位。但我们对部分可转债流动性差的认识不足,在市场出现大幅调整的情况下,组合很难及时降低可转债持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我们认为如何有效抑制通胀仍是2011年货币政策的主要任务。据此判断,在继续紧缩的货币政策环境下,我们在策略上仍以控制久期风险为主。但风险中不代表没有投资机会,我们将密切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出现的变化。

  首先,通胀走势得到缓解。由于较高的翘尾因素,2011年上半年CPI走势仍将处于较高水平,在紧缩的货币政策和行政干预的共同作用下,通胀月环比得到有效控制。其次,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带来的经济增速下滑。连续的加息和严厉的信贷规模控制将使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此时可能出现的货币政策转向。最后,利率上升空间有限。目前收益率曲线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已经提前反应了市场对高通胀和加息的预期,利率继续大幅上升的空间有限。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继续致力于内控制度与机制的完善,加强合规控制与风险防范,确保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合规审核、实时监控及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进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跟踪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在专项稽核方面,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针对不同业务环节的风险特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结合对各风险点风险程度的实时判断和评估,按照不同的检查频率,对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基金销售、后台运营、信息披露及员工职业操守管理等方面的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有关业务执行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检查项目覆盖了相关业务的主要风险点。本报告期内,特别加大了对投资管理人员管控措施、投资决策流程及决策依据、交易执行及后台运作风险等敏感、重点项目的关注,确保基金运作的稳健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全年未发生合规及风险事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原则和程序》进行,公司设立由研究部、金融工程小组、登记清算部和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共同组成的估值委员会,通过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不包含基金经理。

  估值委员会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方可实施。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其中研究部负责定期对经济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证券发行机构是否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金融工程小组负责估值方法的研究、价格的计算及复核,登记清算部进行具体的估值核算并计算每日基金净值,每日对基金所投资品种的公开信息、基金会计估值方法的法规等进行搜集并整理汇总,供估值委员会参考,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审核工作。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决定,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亦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1月21日实施利润分配,以2009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80元。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1月12日实施利润分配,以2010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融通债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融通债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融通债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融通债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一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32,411,976.06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融通债券投资基金2010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21188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80元,基金份额总额306,026,274.6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融通债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后附7.4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奚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星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美丽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金额。

  7.4.3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租用关联方的交易单元。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均未投资于本基金。

  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均未投资于本基金。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1、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均未买入管理人、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担任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所承销的证券;

  2、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均未买入管理人、托管人的主要股东(非控股)在承销期承销的股票。

  7.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5 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持有的流通受限的证券。

  7.4.5.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2.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2.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不进行主动权证投资,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投资可分离转债而获配的权证。

  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6.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6.2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6.3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变动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孟立坤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具体内容请参阅2010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吕秋梅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副总经理秦玮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

  具体内容请参阅2010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3、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选举田德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具体内容请参阅2010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4、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奚星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颜锡廉先生(Allen Yan)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涂卫东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

  具体内容请参阅201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2基金托管人的重大变动

  经证监会审批,晏秋生任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变更。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用为5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选择代理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选择代理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券商服务评价;

  (2)拟定租用对象。由研究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

  (3)上报批准。研究部将拟定租用对象上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签约。在获得批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代表公司与确定券商签约。

  3、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交易单元无变更。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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