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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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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22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9月22日。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22日正式生效。上述指标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进行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前身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旗下共管理七只开放式基金,即本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是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第四只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项志群先生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他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为公司作出决议之日;

  2.基金经理离任、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销和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针对投资、研究、交易等业务建立了相关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加强对相关环节的行为监控及分析评估。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坚持价值投资分析方法,强调以数据及事实为研究基础,降低主观估计给研究报告带来的影响,并以此建立了投资对象备选库、投资交易对手库,通过制度明确备选库、对手库的更新维护机制。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建立了一系列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内控实施细则,以确保在投资过程中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行为以及其它各种异常交易行为得到有效监控及防范。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基金管理人依据指导意见要求,对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情况进行了分析。基金管理人旗下尚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基金。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未发现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大类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本基金2010年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中的股票配置策略,主要遵循基金合同规定的自下而上精选股票策略,核心标的的选择以各行业具有相对估值优势、有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为主,重点考虑的是股票的高成长性、可持续性。同时,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全球经济发展格局的研判,我们认为市场不存在系统性的行情机会,结构化地配置资产是获取超额收益的主要来源,因此在组合上我们偏重于医药、大消费和新兴经济,在适当控制仓位的前提下,通过防守型较强的资产获得部分确定性的收益,通过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新兴经济的高成长性获得整个组合的进攻性。

  ②债券资产配置——在2010年9月前本基金的债券配置维持较高的水平,以期在大盘较弱的情况下加强现金管理,享受较高的市场利率,同时规避了一定的股票市场风险。10月后,考虑到中国经济开始处于加息上升的周期,持有债券将面临一定的风险,本基金降低了债券配置的比例以及了整个债券组合的久期。

  B、二级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行业资产配置策略重点在于把握重点行业,重点关注于医药、电子元器件、食品饮料、公用事业、家电、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含核能)、节能环保、电网改造、高端制造、文化娱乐、农业及服务、电信及服务等行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年度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58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3558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33%,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越业绩比较基准31.30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出台了规模庞大的经济刺激计划,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宽松程度与规模空前,中国也出台了4万亿的投资计划和数量庞大的新增贷款规模。不可否认,极度宽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我国经济迅速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遏制了经济下滑的势头,但随着经济逐步复苏,中国将面对本国流动性宽裕与热钱流入的双重压力下导致的国内通胀的攀升,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将同时面临回收流动性的压力。如果发达经济体复苏加快,其也将面临同样的压力。我们认为,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在2011年前半段将维持高通,伴随的紧缩政策或将持续,并有可能随着紧缩预期的强化,导致经济转向环比下滑的预期将增强,特别是市场资金成本上升,估值驱动行情的条件弱化;另一方面,企业盈利的增速回落,盈利驱动力的弱化也导致市场不具备大幅上涨的有利条件。2011年后半段,伴随通胀高点出现,紧缩预期可能缓解,市场的注意力可能重新回到企业的盈利驱动上来,市场的估值或将出现渐进式的修复。

  2011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宏观政策将遵循“积极稳健,灵活审慎”的原则,意味着政策的方向在2011年可能存在较大的变数,从市场的角度看,经济和政策的博弈过程是决定未来市场波动的核心因素。国内看通胀压力的变化,国际看美元走势的演绎。因此,低估通胀压力的风险和高估美元弱势的风险同时存在,在新旧经济周期交替的过渡期及“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面对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2011年的投资思路是:在高通胀、紧政策的市场环境改变前,将投资思路调整为“先防守、后进攻”的配置策略;在紧缩政策趋缓,经济驱动力增强的情况下,我们将投资思路调整为“精选个股、注重成长”的配置策略,努力在全年震荡行情中把握结构性的投资机会。

  从我国经济发展周期看,中国的重化工时代已经结束,标志性的指标是中国工业化程度超过美国,资本市场权重股高估值已经回落与国际接轨,这将是未来市场估值水平的常态。2011年对传统产业而言,在一系列控制通胀措施的影响下,总需求增长或将放缓,这样的局面至少在2011年上半年维持,成本方面,资金成本因加息而提高,人力成本因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上升,各种原材料价格因全球主要经济体宽松的货币政策而处于相对高位,因此,即使目前的毛利率有所回升,我们亦认为是反弹而不是反转,传统的实体经济仍陷“红海”,在低端激励搏杀,毛利率缺乏持续的改善动力。我们需要重点发掘的是中国的“蓝海”产业,其中那些由于需求增长和技术进步而驱动毛利率上升的行业最值得关注。目前,中国已经从粗犷化发展进入到精细化发展的阶段,人们从对数量的追求已经过渡到对质量的追求,经济发展开始弱化GDP增长的作用,并注重经济增长的可持续。后工业化的中国将更加注重绿色环保、更加注重公平和谐,让更多的人享受改革的成果。这种社会发展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意味着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丰富的安全食品、更便捷的出行消费、更好的医疗教育等等。后工业化需要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主体,后工业社会的经济主要是服务性经济,在政策推动和市场需求引导下必将诞生很多的“蓝海”产业,从各产业的发展空间和现实状况上看,医疗及卫生服务、消费及相关服务、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网改造、高端制造、水利建设、新型农业及相关服务等行业都有巨大的成长空间,这些行业将是我们重点研究和投资的方向。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11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原来的经济发展“低通胀、高增长”的模式已经结束,金融危机结束后结构的调整让经济和政策充满了不确定性,我们对中国经济充满了信心,同时经济发展方向和思路已逐渐清晰,我们的投研团队将继续努力,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更大的回报和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资产按规定以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相关品种,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估值,具体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说明如下:

  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副总经理)以及相关成员(包括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金融工程和风险控制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主要由财务、技术、金融工程、法律合规等人员构成,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具体执行公允价值估值、提供估值建议、跟踪长期停牌股票对资产净值的影响并就调整估值方法与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金融工程和风险控制部负责设计公允价值估值数据模型、计算并向基金运营部提供使用数据模型估值的证券价格;监察稽核部负责与监管机构、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以及检查公允价值估值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由于基金经理及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参加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的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估值过程中基金经理并未参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558元,基金份额总额1,842,643,281.7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于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662号《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704,231,252.3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17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9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04,329,969.5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8,717.2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具有持续领先增长能力和估值优势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低于权益类资产的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及其它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或增发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2,257,640,631.36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08,616,731.13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09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562,785,554.39元,第二层级65,199,011.20元,无第三层级)。

  对于持有的重大事项停牌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级于停牌期间从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并于复牌后从第二层级转回第一层级(2009会计期间:同)。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2月21日公告:自2011年2月23日起该公司证券简称由“金德发展”变更为“西王食品”,其公司证券代码000639不变。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2月21日公告:自2011年2月23日起该公司证券简称由“金德发展”变更为“西王食品”,其公司证券代码000639不变。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变投资策略。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的报酬为100,000.00元。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两年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研究服务;

  (6)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服务。

  2.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合作券商。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报证券交易所办理交易单元相关租用手续。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共租用13家证券公司的13个专用交易单元: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英大证券深圳交易单元各1个,中信证券、银河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江证券、华鑫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方正证券上海交易单元各1个,其中申银万国证券、英大证券、银河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及华鑫证券交易单元为本报告期新租用交易单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2010年1月29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聘任庞秀生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2010年5月13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范一飞先生已提出辞呈,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职务。

  2010年6月21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2010年7月1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09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2.02 元(含税)。

  2010年9月15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张福荣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谢渡扬先生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职务。

  2010年11月2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0年度A股配股发行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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