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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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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2.2基金产品说明

  ■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信息披露方式

  ■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4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3月4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4日,图示时间段为2009年3月4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9月3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4日,图示2009年度数据为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合同生效当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诺德.安博特资产管理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五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姜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的请求。自2010年6月23日起,姜光明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同时聘任张辉先生、赵滔滔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共同管理本基金。

  注: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交易系统中使用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委托。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与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风格类似的投资组合,公司旗下另四只基金产品分别为价值股票型基金、成长股票型基金、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五只基金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不存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不公平交易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债券市场先扬后抑,在经历了前三季度的上涨之后,第四季度在通胀走高,通胀预期叠创新高,央行连续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严厉调控政策的打压下,大幅下挫,吞噬前三季度涨幅。分品种来看,除了信用债指数全年录得正收益之外,其它品种均负收益。

  2010年中国经济走势前高后低,预计全年GDP增速将能保持在10%左右的较快水平,另外,物价水平亦从2009年的底部反弹,2010年保持上升势头,4季度以来更是加速上涨。2010年前三季度,债市资金面充裕,通胀预期较低,同时货币政策保持平稳,较好的投资环境使得债券市场大幅上涨。面对此局面,本基金采取了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大幅提升了债券仓位,特别是超配了信用债品种,同时适度拉长组合久期,获得了较好的收益。第4季度债市大幅下跌,本基金采取防御策略,对纯债资产进行了减持,另外通过缩短久期,在品种选择上注重票息收入等方式降低利率风险。在宏观经济环比回升,上市公司业绩不断趋好的市场环境下,加大了股性较强的可转债的配置力度,分享了股市上涨的收益。另外,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收益增强策略,积极参与新股和新债申购,取得了一定的正收益。股票方面,本年度上证综指持续走低,但中小盘股结构性机会较大。除了7月与10月两次明显的风格转换,大盘篮筹股跑赢外,其他时间基本上是中小盘股持续走高。本基金股票投资方面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主要把握成长性强且受政策支持的行业中业绩能见度高的企业。同时,也注重价值投资,关注存在估值洼地的个别蓝筹板块。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1元,累计净值为1.07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83%,跑赢业绩基准5.9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我们倾向于认为A股市场将有别于2010年,可能出现周期与成长相互交融的市场特征。这一特征将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周期性行业中有一定成长性且估值较低的行业,譬如工程机械、水泥、地产、银行等,可能重新获得市场关注;另一方面是非周期性行业中估值较高的行业,譬如TMT、新能源、日常消费等,一旦遇到业绩低于预期,可能出现股价的阶段性调整。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了确保基金估值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修订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下简称“估值制度”。)

  根据估值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门的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投资研究部总监、运营总监、清算登记部经理、基金会计主管和法务主管组成,所有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资产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以及保证估值策略和程序的一致性。其中:

  基金会计主管主要负责制定新的估值政策、方法和程序,提供相关的会计数据,并具体负责和会计事务所及基金托管行就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进行沟通,以支持委员会的相关决定;

  运营总监及清算登记部经理主要负责监督估值委员会决议有效执行及实施;

  投资研究部总监主要负责分析市场情况,并在结合相关行业研究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投资品种所处的经济环境和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判断;

  法务主管负责审核委员会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估值制度,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上述参与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以2010年8月20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于2010年8月26日实施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70元,共计派发红利1634692.82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634,692.82元。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汪棣、张鸿于2011年3月25日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206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资者可以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1.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51元,基金份额总额57,915,842.18份。

  2. 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杨忆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忆风,会计机构负责人:虞俏依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1392号《关于核准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184,234,685.1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0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84,890,833.6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56,148.5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及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品种。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类(包括可转债)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80%-95%,本基金持有的非债类资产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包括央行票据)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0% X 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收益率+10% X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3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业务。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支付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5%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4 %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单位:份

  ■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会计期间申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根据《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该交易不收取申购费用。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方交易。

  7.4.9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000,000.00元,于2011年1月5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54,385,814.93元,无属于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2009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的余额为84,784,339.98元,无属于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对于持有的重大事项停牌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级于停牌期间从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并于复牌后从第二层级转回第一层级(2009年度:同)。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0年9月6日公告了对本基金投资的大族激光(证券代码002008)的处分决定,就该公司披露的2009年度业绩快报与随后披露的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的差异幅度达到95.74%的行为进行了处分,给予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的处分。该公司已经对2009年度的业绩进行了修正,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受影响。

  对该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是基于内部研究员对该公司多次调研和深入研究的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总申购份额包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高层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更。2010年6月23日,经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姜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的请求。自2010年6月23日起,姜光明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公司同时聘任张辉先生、赵滔滔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共同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3)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2010年度的基金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人民币5万元,目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为本基金提供连续2年的审计服务。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证券公司租用了基金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新租用如下基金专用交易席位: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个、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个、齐鲁证券有限公司1个;退租如下基金专用交易席位: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个。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010年1月29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聘任庞秀生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2、2010年5月13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范一飞先生已提出辞呈,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职务。

  3、2010年6月21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4、2010年7月1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09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2.02 元(含税)。

  5、2010年9月15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张福荣先生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谢渡扬先生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职务。

  6、2010年11月2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0年度A股配股发行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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