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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1-010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9,472,899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4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15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27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2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定禁售规定,此外: (1)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新疆城建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应处罚和处理。 2、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有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 三、相关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2007年3月29日,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原非流通股东所持有的共计9,914,493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2008年4月11日,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剩余312,239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2008年8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新疆城建119,648,599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09年3月29日解禁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即2011年3月29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公司实施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该股份增至179472899股)。 2009年3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股改时承诺的限售期已满,进入自愿承诺延长的限售期。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经本机构核查,新疆城建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中就上述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经本机构核查,新疆城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9,472,89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因2009年11月该公司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将其持有的新疆城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占新疆城建公司总股本的5.92%,质押给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支行,上述质押已于2009年1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仍在质押中)。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4月1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附: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1-011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8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兰建新董事因出差委托李志君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转让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权进行转让。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转让经评估后进行挂牌交易。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2001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3号;法定代表人张爱平;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该公司主营范围为园区综合开发、园区土地开发、园区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公司控股股东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营业总收入6.49亿元,总资产为8.22亿元,净资产24,184万元,净利润5,116万元,每股净资产2.42元。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设立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合理布局市场,拓展主营业务空间,同意公司设立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暂定名)。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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