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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1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0年3月17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办理最高不超过两亿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办理最高不超过两亿元的人民币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内保外贷、信用证、保理等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应金额的足额担保。决议有效期为2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办理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保的议案》 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办理的内保外贷业务开立不超过1.5亿元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并为此提供不可撤销的反担保。决议有效期为2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办理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办理的不超过1亿元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决议有效期为2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11年4月13日上午10:30-12:00在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8号金山大厦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于2011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1年4月13日上午10:30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30—12:00 3、会议地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8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办理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办理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4月1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8号金山大厦2502A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4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4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蕾、皮静 联系电话:020-38468722 联系传真:020-85588349 五、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1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3月27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办理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办理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御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银香港”)提供担保,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御银香港,成立于2010年7月23日,注册资本1万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1座1105室。 经营范围:进行有关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作为公司对海外业务的发展平台。公司通过御银(中国)科技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037.18港元,净资产为-6,655.05港元,净利润为-6,655.05港元。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御银香港的发展,满足其拓展海外业务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下列担保:1、公司同意为御银香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办理的内保外贷业务开立不超过1.5亿元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并为此提供不可撤销的反担保。2、公司同意为御银香港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办理的不超过1亿元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的担保内容及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担保的有效期限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本担保为公司可担保的最高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御银香港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贷款主要用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且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同意以上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00元,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由于御银香港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符合公司长久利益,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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