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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0-01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3月25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先生主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剩余超额募集资金17,637.6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将剩余超额募集资金17,637.6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1-01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3月25日在二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剩余超额募集资金17,637.6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将超额募集资金中17,637.6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意见:同意将超额募集资金中17,637.6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将超额募集资金中17,637.6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1-01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9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2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72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17,637.6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拟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7,637.6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目前面临原材料木浆价格逐步上涨,为把握市场机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货及盈利能力,公司需补充大量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637.6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将超募资金中17,637.6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17,637.6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陈若愚、杨勇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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