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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1-1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2月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413,0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4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4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4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咨询联系人:孙一娟 咨询及传真电话:029-81870262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1-15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15:00至3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705会议室(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季民。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及列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4人,代表股份25,290,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40人,代表股份12,312,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2,978,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 4、公司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领导等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政策性清理转让我公司所持鸿业地产股权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4,89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8.42%;反对384,933股;弃权15,000股。 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持有的158,935,937股份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决议内容详见2011年3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笑万、张翠雨。 3、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黄笑万律师、张翠雨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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