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1-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9月投资建设了"年产5000吨超精细钢丝"项目,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毕,为做好下一步该产品的营销工作,公司拟在江西省新余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部分超精细钢丝产品的销售工作。 2、项目审议情况 2011年3月25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恒星超精细钢丝销售有限公司",从事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切割使用的超精细钢丝的采购、销售工作。 3、该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情况介绍 1、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恒星超精细钢丝销售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法定代表人:孙国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采购、销售用于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切割使用的超精细钢丝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投资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新设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其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 1、对外投资背景 公司2010年9月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吨超精细钢丝"项目已建设完毕,产量将逐步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为配合公司超精细钢丝产品的销售工作,公司决定在江西省新余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超精细钢丝产品的销售工作。 2、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江西省设立超精细钢丝销售公司,有利于深入行业聚集地,巩固现有客户,开发潜在客户,为公司在超精细钢丝领域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9日 本版导读:
|